公路女王:猴橋迷霧 作品

第15章 結案

  程序走的差不多了,樊警官召集雙方當事人代理人到場。一方是翁律師,一方是餘律師。

  樊警官說:“刀具已經雙方確認了,這是刀具的鑑定意見。”說著把一份鑑定意見書給雙方看。

  翁律師拿起鑑定意見書,上下掃視了一番,忽然怒道:“這不可能!”

  餘以為接過鑑定意見書,看了一下,見那上面寫道:“鑑定意見:檢材為硅膠材質,刀形,不具有金屬或非金屬刀具的物理特徵。”換句話說,就是一把玩具刀,不具有殺傷力。

  翁律師手在抖,指著樊警官:“你們,作弊,偽證!我要控告你們!”

  樊警官冷冷地看著他:“這是你的權利。但我要提醒你,案涉刀具是經過當事雙方都確認的,是你們提出的辨認方式。”

  翁律師搶過餘以為手中的鑑定意見書:“我現在就去控告你們!”

  樊警官說:“可以。你手裡的是複印件,需要原件的話聯繫我。”

  翁律師憤憤地推門而出。

  樊警官和餘以為坐著不說話。

  過了一會兒,翁律師又推門進來了,垂頭喪氣,像只鬥敗的大公雞。

  “我的委託人說,認可鑑定意見,請求調解。”翁律師又提起頭,惡狠狠地盯著樊警官:“你們陰我,這筆賬一定要算的。”

  “翁律師,我有必要提醒你,作為律師,你所說的每一句話都要禁得起法律的檢驗。你說我們陰你,有證據嗎?我們所有的程序都有據可查的,辦案全程同步錄音錄像的,隨時可以查看。如果你沒有證據,那我會向司法局控告你誹謗警務人員,後果有多嚴重,我不說你也應該比我更清楚。”

  翁律師低頭,不再說話。

  下面開始調解。基本事實已經確認,公子哥一方調戲婦女,有錯在先;小花不堪侮辱奮起反抗,使用不具有殺傷力的玩具刀嚇退公子哥。換句話說,公子哥沒有任何人身損害,是被嚇跑的。

  而且,樊警官強調,小花有權利提起刑事自訴,就是本人去法院起訴,追究公子哥侮辱罪。當然,是不是構成侮辱罪得法院裁判。不過一旦立案,可能媒體會介入報道,又形成新的輿論。

  翁律師不斷在樊警官辦公室進進出出,向委託人請示彙報。

  調解的結果,是公子哥一方賠償小花十萬元,雙方互不追究。

  這是翁律師所沒有想到的。他原本以為即使公子哥一方有過錯那也只是小花少賠一些錢的問題。即使小花只賠償公子哥一分錢,那也證明錯在小花,公子哥的名聲就能挽回。翁律師的委託人根本不在乎錢,在乎的是一個結論,就是誰對誰錯。

  現在的結果,等於翁律師完敗了。他關心的不是委託人的利益,關心的是委託人對他的態度。委託人肯定對翁律師不滿意,肯定要辭了翁律師的,一個大金主沒了,翁律師怎麼會不懊惱?

  在調解書上籤完字,翁律師恨恨地出門。在接待區,小花和翠花在等著餘以為,只見到一個男人回頭衝著餘以為喊:“你肯定使手段了,偽證,我會控告你的,等著瞧!”

  翁律師不敢衝樊警官發火,把所有的怒氣都傾瀉在餘以為身上。

  餘以為和樊警官同步走出。

  樊警官和餘以為握手,對餘以為說:“希望這個案子就此了結。”

  “會的。樊警官辛苦了,就此告別,再見。”

  出得門來,餘以為把調解書交給小花。

  “譁,賠十萬!我看看,是誰賠誰。”翠花湊上去看,“是他賠小花哈,哈哈。”

  小花卻看上去憂心忡忡。

  “我聽到剛才那個人說要控告你偽證。”小花說。

  “是對方的律師。沒關係的,他告不倒我的,放心吧。”餘以為說。

  小花一副不相信的樣子。

  餘以為見了,安慰她道:“刀,是本案定案的關鍵證據。你們雙方都確認了刀具。所以,這個案子翻不了案的。”

  “嗯,我這幾天沒有休息好,辨認時眼神有些模糊。”小花說。

  餘以為看著她。

  “哇,小花,你學壞了,黑化了!”翠花驚奇道。

  “你會成大事的。”餘以為對小花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