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女王:猴橋迷霧 作品

第16章 再向猴橋


  小花是扮豬吃老虎。

  在西安時,小花根本不想承認使用的是硅膠刀;但到了成都,小花居然把事情辦成了,而且還不違背自己的原則:

  提取刀具時,小花只指認了位置而沒有接觸刀具,刀具是警察拿的,因此,小花不知道“刀具”的重量和質感。而硅膠刀和鋼刀的重量、質感是明顯不同的,小花如果接觸了“刀具”卻仍然說就是服務區的那一把那就是虛假陳述,否則很難說是虛假陳述;

  同時,警察當場讓小花辨認時只給小花看了“刀具”,而沒有讓小花觸摸“刀具”,這個做法其實並不違規,但顯然會導致辦案結果出現偏差,責任在警方不在小花。且,當事雙方都確認車上提取的“刀具”就是服務區使用的那一把,說明二者的外觀是一樣的。既然公子哥也認為二者是同一把刀,那麼小花也作出同樣的判斷就是合理的;

  最後,小花說她辨認時眼神模糊,這樣一來,即使最後證明在車上提取的“刀具”不是在服務區使用的那一把也不能說小花是故意作虛假陳述,眼花也是常見的現象,而且事後無法證實也無法證偽,看錯了也情有可原。

  如果不是心機深沉那就是運氣爆棚了。餘以為看著小花的眼睛,相信是後者。

  因為小花的每一步都踩在最合適的節點上了,而創造這一條件的,不是小花而是警方。如果警方讓小花把刀從車上拿下來呢?如果警方讓小花觸摸刀具說出感覺呢?在這些假設的前提下,如果小花再作虛假陳述那就純粹是主觀問題,說明她違背了自己誠實的原則,也必將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而因為警方操作的原因,使小花完美地避開了這些危險的坑,並給自己陳述的真實性找到了合理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