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統大汗阿里不鴿 作品

第三百三十一章 我超,元朝水平

  王大喇嘛給其他幾人看了看郭康的演算。眾人紛紛表示贊同。

  實際上,這個時候的機器,還遠達不到手工業時代的高峰水平。

  按後世研究者計算,在清朝中後期,一個從事棉紡織的江南婦女,每個勞動日的平均收入,已經達到了農夫日收入的80%了。

  這是個什麼概念呢?

  研究者還找到了公社時期,松江縣婦女的勞動報酬記錄作為對比。哪怕在這個用政治運動和行政命令,強行追求男女在生產力上平等、同工同酬的環境下,從事相同農業生產的婦女,每日報酬也是男子的80%。

  當然,紫帳汗國這邊,農業的生產效率也不如東方,所以大家都縮水一點,結果上可能依然差不多。根據他的估算,接近成年男性勞動力的收入水平,是有希望的。

  而且,這份工作的上限也遠不止於此。

  到清朝後期,從事耕作的農夫,每年工作大約305天左右。而從事棉紡織業的農婦,平均一年有200多天在織機上工作。這個時間長度,已經算是比較“職業化”了。

  這200天的報酬換算成糧食,按當時價格,可以供1.5個丁壯吃一年;如果為了生計所迫,拼命加班,一年工作360天,則可以供養2.8個人。而時人自己的說法也算如此:按當時官員奏摺裡的記錄,紡織業者“一人一日之力,其能者可食三人,次亦可食二人。”

  而在布價比較高的時候,織婦的收入甚至比農夫都高。在貿易興盛期,雙方都幹滿全年的情況下,同樣是受僱幹活,替人織布的婦女,工資能比從事農耕的長工高出30%。

  所以,不管是收入,還是職業化的水平,這個行業都有著巨大的發展空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