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5章 青苗法

  如何保證朝廷的這珍貴的本錢,不會被刁民奸商套利?”

  這是一個問題。

  如果有人官商勾結,把朝廷的那點本錢用半年兩分利息借出去,然後轉頭半年四分息五分息甚至六分息的放出去,那豈不是無本生利,空手套白狼?

  這種事情放後世也不稀奇,有一些惠民政策的低息甚至無息貸款,結果就是真正有資格的人不知道或辦不到,反而有些人套用他們的身份去貸取。或者給有資格的人,一點點錢,他們就可以借用身份貸取無息或低息款,這可比正常借貸便宜多了。

  “首先得限定借貸者資格,並限定每戶貸款數額,然後是得五戶或十戶結為一保,由上三等戶作保,

  夏季貸,得每年正月三十日以前請貸,五月三十日前請貸秋季貸,夏秋兩貸,分別於五月和十月償還。

  青苗貸本就是以助農為本,所以優先貸給農民,借貸時得寫明借貸用途,只得自用不得轉借,若有違反,到時連保的十戶人家,還有擔保的上三等戶都要追責,

  借戶貧富搭配,10人為保,互相檢查。貸款數額依各戶資產分九等,一等戶每次可借九貫,末等戶1貫,借貸現錢或糧谷皆可,借什麼還什麼。”

  房玄齡等宰相聽了後,都不由的點頭。

  “這些措施不錯,能在青黃不接的時候救濟百姓,幫助生產,也能抑制民間兼併,對民間高利貸打擊。”

  魏徵倒沒那麼客氣,他問武懷玉,“以前朝廷以公廨錢放貸,本意也是幫助百姓所需,可實際上如今公廨錢放貸出現的許多問題大家也知道,有捉錢令史隨意提高利息的,有強行讓百姓借貸的,還有搭車用私錢充官本放貸的,甚至還有胥吏藉此名目繁多的額外勒索,百姓苦不堪言,翼國公如何保證這常平貸不會成為公廨錢放貸第二?”

  “魏相公說的這些不是沒有可能,但我們常平貸制訂之初,其政策是好的,如果有官吏藉機行不法,甚至貪贓枉法,那不是這常平貸本身的問題,而是這官吏的問題,甚至是監察部門的問題。”

  “公廨錢貸年息十分,常平貸半年息僅兩分,這利息下降了不到一半,而且是能夠真正面向普通百姓的,這難道還不夠好?”

  李世民擊掌稱讚,“懷玉說的很對,政策沒問題,如果人有問題,那就處置人就好了,不能因為有可能會有官吏貪汙漁利,就要連這政策也不實行。”

  魏徵又問,“本錢呢?”

  “就算政策再好,可如果沒有本錢,那又能惠及幾人?”

  武懷玉解答,“這次朝廷將京師和地方的公廨本錢收歸度支司,專用做各道支度司做為本錢,用以和買、榷賣,和買入常平倉的糧食,可以拿出部份做為本錢為常平貸。”

  “那能有多少?”

  以京師為例,名義上公廨本錢三萬餘貫,事實上當然早不止,御史臺的公廨本錢都三千八百貫了,而實際上這次清理整頓後,御史臺發了筆小財,不僅賬上三千八百貫如今都發數對上,而且還額外多了兩千來貫,御臺史有六千貫公廨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