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青染 作品

35.無解死局

 第21章

 之前伯景鬱就很想來這祭臺上看看這祭祀農神的農神鼎, 如今有了機會,他自然是衝在了前面。

 可這鼎裡沒有糧食,只有丁嬌兒的屍體。

 伯景鬱覺得很奇怪, 百姓把糧食放進了鼎裡, 那糧食去了哪裡?

 這麼大的一個鼎, 少說得有一千多兩千斤,像這樣的鼎,至少要八九個壯漢抬才能抬起來, 糧食到底是怎麼弄走的?

 庭淵走得慢, 等他到祭臺上時,丁父已經暈倒了。

 庭淵打著燈籠將鼎裡的女屍從頭到腳全都看了一遍,用手捏了捏她裸露在外的皮膚。

 伯景鬱看到這一幕, 趕忙抓住他的手, “你做什麼?”

 庭淵:“我是想看她死了多久。”

 伯景鬱:“死了多久?”

 庭淵:“屍僵已經形成, 從屍僵的硬度判斷,死亡時間門應該在三到四個時辰之間門,從我們聽到女子的尖叫到如今鼎裡發現屍體, 整個過程差不多也是這個時間門, 還有不到一個時辰天就亮了,死亡時間門對得上。”

 伯景鬱:“我都不知道你還懂驗屍。”

 庭淵雲淡風輕地說:“皮毛而已。”

 伯景鬱覺得很奇怪, 他用人前肯定是要將這個人從內到外都調查一遍, 庭淵的人生軌跡很單一, 一直都在庭府裡打轉,他是如何知道這些的?

 若說推理這方面有些人天生擅長倒也說得過去,可驗屍這種事情,他總不能是無師自通。

 再者,庭淵過去一直悽慘, 被堂叔堂嬸毒害,也沒機會接觸到這些東西。

 庭淵見伯景鬱不說話,問他:“怎麼了?”

 伯景鬱搖頭,“沒事,就是覺得你懂得挺多。”

 庭淵笑了一下,隨後和縣令說:“陳縣令,如今屍體已經找到了,我們就不算是信口開河,應該無罪了吧。”

 陳縣令忙道:“那是自然。”

 此時他看庭淵,那彷彿是看到了稀世珍寶。

 這是他做縣令這麼久以來,辦理過最快的一個案件,從到衙門報案至找到屍體,邏輯清晰,思維迅速,可比他花取重金聘請的師爺要有用得多,反觀他那師爺,今晚就像個啞巴一樣不說話。

 他笑著問庭淵:“依你之見,這蘇家小兒可是偷屍之人?”

 庭淵:“現在屍體,兇器,兇手都找到了,唯獨還缺丟失的首飾,若真依照蘇月娘的話,蘇小弟是偷屍和拿走財物的人,那他應該知道財物在哪裡。”

 沒有尋回財物,這個案子就不算完。

 陳縣令問蘇小弟:“說,你把財物藏到了哪裡?”

 蘇小弟真是慌亂又急切辯解:“縣令大人,我是真的沒有偷走這屍體,我根本就不知道這裡頭有屍體,我姐說的全是假的,什麼搶奪財物找人頂罪我是真的一概不知,還請縣令大人明鑑!”

 陳縣令看蘇小弟這樣子,也不像是說了謊話,有些犯難,看向庭淵。

 庭淵自然而然地就頂上縣令的位置,詢問蘇小弟:“你今夜確實出過門,這點沒錯吧?”

 蘇小弟矢口否認,“我沒出過門。”

 庭淵:“你想清楚了再說,你若是沒出過門,你娘為什麼不敢發誓,你若是出了門,你孃的行為就是給你作偽證,是要連坐的。”

 蘇小弟低著頭,有些犯難。

 庭淵也想不到,他今夜到底是做了什麼,才要咬死自己今夜沒有出過門。

 庭淵給他分析利弊,“你若是拿不出人證證明你今夜在做什麼,沒有時間門作案,那我只能斷定就是你把屍體轉移到鼎裡,偷藏了財物。月娘能夠說出屍體的位置,而她給出的一系列證據邏輯鏈是完整閉合的,邏輯上沒有任何問題。是選擇承擔共犯的罪名,還是坦白自己今夜的行蹤,就看你自己的選擇。”

 福爾摩斯說過:排除一切不可能,剩下的不管多麼難以置信,一定就是真相。

 哪怕庭淵相信這事與蘇小弟無關,在鐵打的證據鏈面前,以及現在的刑偵技術水平落後的情況下,他也無法做到為蘇小弟辯護無罪,能救他的,只有他自己。

 只有他自己原原本本地講出自己做了什麼,在對應的時間門段內,他在哪裡,做了什麼,誰能夠為他證明。

 蘇月娘一口咬死了就是他一人合謀,他拿不出證據,蘇月娘的證據鏈十分完整,那唯一合理的解釋就是他參與了其中。

 庭淵現在只希望他能想清楚了再回答。

 伯景鬱不知道為何,十分相信庭淵的判斷,庭淵既然覺得蘇小弟不是轉移屍體和拿走財物的人,那他就一定不是。

 於是他也說道:“是生是死,全在你一念之間門。”

 蘇小弟看了看他娘,又看向他姐,蘇月娘不曾正眼看他。

 “阿姐,你就這麼恨我嗎?”

 蘇小弟聲音顫抖,十分痛苦。

 一番思想爭鬥後,他下定了決心,說道:“今夜我去了妓房。”

 在這個朝代,女子雖地位低下,卻也不可為妓,不似庭淵所在的世界裡的古代為妓合法,在這裡沒有妓院,女子為妓是要被處死的,嫖客也要連帶。

 男子可以三妻四妾,但不能與人私通,明媒正娶沒有限制,若是家中已經有了妻妾,在外又養了外室也是違法的,這種情況男子與外室都要被杖責五十,牢獄三年。若是與已經婚配的女子或喪夫寡居的女子私通,罪加一等,杖則八十,牢獄五年。

 無論是女妓還是男妓,在這裡都是嚴令禁止的,一經查實均要處死,嫖客需要被扒光衣服關進囚車繞城遊行,臉上還要被烙下嫖客的專屬印記。

 雖准許男子多妻妾,卻有嚴格的規定,妾室不可扶正,若是與人為妾,則要記入戶籍,將來無論做什麼,都擺脫不了這個妾的頭銜。

 因此只有上層的權貴才多妻妾,底層百姓極少多妾,妾家若是有人犯法,也要被連坐。

 這個律法更像是專為上層設立。

 也是至此庭淵才想明白為何他不肯說出自己今夜的行蹤,雖說嫖客罪不至死,可這種處罰方式,比其他情況下的處罰更嚴重,扒光了遊街已經很社死了,何況還要在臉上烙下嫖客的印記,這就像中國古代的黥刑一樣,雖然在肉/體上沒有太大的傷害,卻是精神上極大的羞辱,無論走到哪裡,都會遭人非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