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重生了,誰還混娛樂圈啊 作品

第124章 正常發揮,送對方進去,超常發揮,全送進去

  “根據本法第三百條規定,主辦方利用組織,或是規則扣除獎金財物等,以詐騙罪論處。欺詐行為讓對方產生錯誤認知,這是主辦方欺詐行為所致……”

  吳庸微微一笑,“如此一來,即使對方在判斷上有一定的錯誤,也不妨礙欺詐行為的成立。”

  聽著吳庸的話。

  這是什麼嘴巴啊?

  從獎金被扣,一路上升到了,詐騙罪!

  所有人倒吸了一口涼氣。

  寧倩作為辯護律師,此時頭皮發麻。

  然而,還沒完。

  吳庸的聲音仍舊在法庭上傳蕩,“有獎形式,又稱之為有獎銷售,根據我國不正當法規定。一,主辦方所設立的獎金,兌獎條件,獎金金額,或是獎品,凡是信息不明確者,影響兌獎。”

  “二,採用謊稱有獎,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的欺騙方式進行節目邀請……”

  “我作為本次節目比賽的第一名,最終卻在七套的博客上看到取消我的獎金,從而頒發給第二名陳松,我有理會懷疑,這是虛假宣傳。”

  “按照不正當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節目違反本法第十條規定,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並且處以五十萬元以上,兩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法律知識。

  其實是雙方辯護律師之間的戰場。

  但到了這一刻,寧倩作為被告方的辯護律師,卻是一條辯解,也說不出來。只能眼睜睜的看著,吳庸從民事法,說到了刑法,再從刑法,說到了不正當法,將三者結合起來。

  讓本來就就是一場普通的民事糾紛。

  演變成了,刑法場!

  即便熟讀律法的寧倩,此時也渾身發寒,她甚至懷疑,再繼續讓吳庸說下去,連她可能都會被送進去!

  法庭上。

  鴉雀無聲。

  在直播間觀看的一些律師,以及對這方面瞭解的專業人士,一個個都瞠目結舌,被嚇到了。

  現場。

  法院上那個拿著法槌的審判長,以及審判員們,看著吳庸,冷汗狂冒。

  自始至終。

  吳庸在法庭上,淡然自若。

  彷彿他才是真正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