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南德龍 作品

第525章 勞動合同的簽訂與員工的糾紛

 “第3份的勞務合同,適用於臨時工,兼職人員,等這類流動性較大的非正式員工,既不用社保也不用經濟賠償,只需要約定工作內容,和勞務報酬就可以,並在合同里加了兩句話。”

 “一,乙方作為勞務人員,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勞務報酬,已經包含了各種保險費用,不再額外支付乙方的其他開支,乙方個人保險等均由乙方自行繳納。”

 “二,乙方因自身身體原因,在上下班期間發生意外的,所有的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責任,但是,甲方必須及時組織施救送醫等措施。”

 “這三份勞動合同,無論是集團公司底下任何一家子公司,只要是有員工過來應聘,並且上崗,經過試用期之後,必須就要與員工簽訂,千萬不能拖著。”

 “集團公司正處在籌備階段,每天都有大量的事情需要去辦,一定要儘量避免與員工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