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憤怒的獅子 作品

第192章 建議7

 理財,整軍為中心涉及政治,經濟,軍事,社會文化各個方面。

 是中國古代史上繼王莽新政之後又一次規模巨大的政治變革運動。

 王安石變法增加了政府財政收入卻奪窮民之銖累,推進了軍隊建設卻依舊痛抑猛士。

 由於用人不力及執行出現偏差,變法也帶來一些負面效果,造成民苦於役。加之朝廷新舊黨爭使得王安石變法受到不少朝臣的非議。

 王安石被迫在七年,九年兩次辭去相位,其後在神宗支持下新法仍基本推行。

 元豐八年神宗死,子哲宗即位。高太后聽政起用司馬光為相,新法除置將法外全部被廢。

 王安石變法的失敗是多種因素綜合造成的,其最根本原因在於變法只是一場地主階級內部針對北宋統治危機的制度改良。

 沒有觸及社會的根本問題,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封建社會的矛盾。

 變法的超前性與社會現實的落後性差距過大,變法沒有適應的土壤。

 王安石變法主要是應對危機的政治衝動,而不是經濟發展的內在需要。

 因而在新法推行時,它損害了社會各階級,階層的利益,導致變法的社會基礎喪失。

 變法中財政收入的增長主要不是依靠發展生產,恰恰正是以青苗,免役等名目加賦的結果。

 變法急功近利,急於求成。王安石明知改革緩而圖之則為大利,急而成之則為大害,卻在變法中操之過急。

 他只認定一個目標,卻忽略了在實現這一目標過程中必然會產生一系列問題。

 政策執行不力,動機與效果的背離,條文與執行的偏差,使一系列變法措施從安民走向擾民。

 無論哪種措施當初的動機有多好,執行的地方官員都可以把自己的私貨塞進去,都完全違背了變法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