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歌 作品

第三十七章 先簽字

 “先簽字。”

 本是糾結萬分的狀況,但我決定破罐破摔了。

 不就籤個字麼,對我來說全是好處,又不少一塊肉,憑空的一筆股份。

 簽了字,我又沒必要必須答應林曼什麼,做不做那件事,就得兩說著了。

 他們夫妻倆拿我當傻子耍,我也不能白被耍了,需要點利息。

 我痛快地簽了字。

 “我等你的好消息,你先去忙吧。”

 ……

 城裡人都這麼喜歡玩麼,他們找我是找錯人了,應該找離婚律

師。

 唐立和林曼都是要臉面的人,所以才玩得這麼陰險。

 沒多久,我的車到了醫院,周清清坐在床頭,氣色還是難看。

 “你不是讓我接你麼,你幹嘛不穿衣服下床。”

 “你想不想要唐家的財產。”

 “你說什麼?”

 周清清轉過臉來,兩眼滿滿都是恨意:“我說的是英文麼?還需要重複?”

 我是聽見了,只是不明白她這句話的根據在哪裡。

 從周清清陪唐立睡覺的那一刻起,她想的就是做唐太太。

 公司很多人都心知肚明,唐立遲早要離婚的,暗地裡追求唐立的也不止她周清清一人。

 但敢於明明白白地說出自己心中所想的,她還是第一人。

 “你跟我聯手,咱們想辦法把唐立的家產搞到手。”

 “你別痴人說夢了,是不是孩子沒了,你備受打擊,整個人瘋了吧。”

 “哼,唐興,別在我面前裝好人,難道你不想要唐家的錢麼?”

 “有病!”

 她嘻哈式地笑著:“林曼鬥不過唐立的,你幫林曼是自取其辱。只要林曼被淨身出戶,唐立下一個要對付的人就是你。”

 “說夠了沒有?你不走,那我可要走了,我事情多。”

 “你相信麼?最多再過一個月,林曼就會失去一切,然後你的好日子也到頭了。”

 她說得很自信,彷彿未卜先知,一切都理所當然。

 這個女人肯定知道些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