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歌 作品

第三十七章 先簽字

 在車上待了幾個小時,我頭疼地睡著了。

 也不知何時,林曼在叫我。

 “怎麼睡著了,想通了?”

 想通個屁,我是越想越疲憊,大腦負荷都跟不上了。

 她拿出一份資料給我。

 嫂子塗抹了口紅,鮮唇萌動,加上她的那麼肥沃,又讓我不好意思看了。

 “籤個字吧。”

 “什麼?”

 “自己看。”

 我木訥地接過來,看到是個合同,內容是,嫂子要把林氏公司股份的百分之三轉讓給我。

 這百分之三,可是能讓我這個破司機後半輩子無需辛勞的。

 “嫂子,這?”

 “怎麼樣,我給你的,可比唐立給你的更多吧,除了這份合同,還有一棟別墅,外加一輛寶馬。從此,你就是我的人。”

 好優厚的條件,我的少奮鬥三十年到四十年。

 不過,我不能要,簽了這個字,我就得幫林曼做事,結果是,唐家淨身出戶,公司、房產,什麼都沒了,老爺子過得一貧如洗,晚年沒個周全。

 我是不喜歡幫唐立,可我也沒打算幫林曼,只要是齷齪的事,我都不想去做。

 “怎麼,還嫌少?難道要我陪你一夜?”

 “不不不!嫂子,你把我想歪了。”

 林曼點起一支菸,嫵媚地吸著:“別以為我不知道你那點小九九,你也是個男人,手機裡還存著我的照片吧?你偷看我洗澡都看了幾回了,真當我不知道?天底下的男人都一個樣。”

 她要這麼說話,我真無言以對。

 即使林曼把手機裡的東西傳給韓琪,讓我雞飛蛋打,我也做不出違心的事。

 正當我要拒絕的時候,林曼突然抓住了我的手臂。

 她變了,不再那麼強硬,而是很溫柔地看著我,又成了那個最讓我喜歡的柔情女人。

 “唐興,幫幫我,好麼?我跟唐立肯定要離婚的,已經到了你死我活的地步。你一直叫我嫂子,我也知道你很喜歡我,知道你肯幫我,你想怎麼樣都行,我可以把自己給你。”

 我猛地縮回了胳膊,就跟觸電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