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露 作品

第36章 橋歸橋、路歸路

 我今天實錘方芳是因為她做人太差,根本目的是給她個教訓,與錢無關。 

 可方芳的媽媽為了不讓女兒留案底,主動且大方的提出五萬的經濟賠償。 

 我不肯要,她又玩兒那下跪磕頭的一齣兒,似乎我不要她們母女就要活不下去似的。 

 小警察被她哭的頭疼,捏著額角勸我接受和解條件,他說由方芳那邊主動提出補償要求是合理合法的,我可以名正言順地接受。 

 小警察挺接地氣,言外之意,她方芳對我是罵也罵了、推也推了,傷害已經造就,收她點錢天經地義,不要白不要。 

 我仔細考慮了一下,決定聽小警察的話接受和解條款。 

 不過我有個條件,那就是這次的事件必須形成完整的報告,三方共同納印,證明我是受害者,這五萬塊是符合律法條款的經濟賠償,合情合理合法,不存在無理索取、敲詐等非法情況。 

 警方答應按我說的辦,只是要走幾個流程,下週才能給我出報告,同時將賠償款轉交給我。 

 警察說下週會聯繫我,我把聯繫方式留下,便回家了。 

 整個過程,我沒有正式的看秦玉一眼,從前那種只要他在,我的目光一定落在他身上的執著,我以為會困住我一輩子的執著,用了兩個月已是煙消雲散。 

 坐上回家的車,楊靜突然問我,“小桐,你和秦玉,你們真的就...好可惜。” 

 我淡然的笑笑,“有什麼可惜的,為了他再浪費八年,才是真正的可惜。” 

 “是啊,小桐說的對。那麼多年的感情,難就難在及時止損。小桐,你很清醒。說實話我曾以為你會被秦玉困住一輩子,想不到你可以這麼快的走出來。” 

 “本來我和他也沒有什麼,他是我奶奶收養的孩子,充其量算是我的哥哥吧。” 

 “那些年你那麼護他,全校都在說你喜歡秦玉。” 

 “或許有過朦朧的時候,只是沒有讓這些萌芽生根發芽的土壤,最後還是橋歸橋、路歸路。不過呢,我還是滿慶幸的。要是真的喜歡上他,秦玉如今的樣子,會讓我不知如何自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