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露 作品

第36章 橋歸橋、路歸路

 如今,官宣的女朋友出事,他除了責備和勸慰,什麼忙也幫不上,那張自以為是的臉便有些掛不住。 

 看他的樣子我就知道,他不是不想幫,而是沒有能力幫。 

 他在學校同學們面前表現出的高高在上和不或一世,不過是他用來掩蓋自己心虛的障眼法而已。 

 也就是說,他與我梧家徹底絕斷,回去秦家之後的日子過得並不盡人意。 

 從前不曾把他當兒子看的人,又怎麼會僅因為他考上個林大就對他另眼相看呢? 

 是他沒有認清自己的地位,沒有理解到幻想永遠高於現實的殘酷性。 

 方芳見指不上秦玉,不得已給她媽媽打了電話。 

 那天的後來,方芳的媽媽王美麗女士披頭散髮的來到警局,她聽說留案底會影響到上大學,什麼也顧不得的撲跪在警察腳前,連磕頭帶作揖的,痛哭流涕請求警察放她女兒一馬。 

 說真心話,王美麗能為方芳做到這一步,我還是有點羨慕的。 

 警察被王美麗纏得沒有辦法,只好告訴她我是受害者,只要我願意原諒,他們便會從輕處罰,儘量做到不留案底。 

 說到底,人心都是肉長的,警察大概了不忍心因為一點小事情耽誤一個學生的前途。 

 不過方芳的行為又很惡劣,不給她點苦頭吃又恐會助長她的威風。 

 我不知道這種調解方法是正常的法律流程,還是單純的出於人道主義而給王美麗提供的一個方案,反正當王美麗痛哭著要給我跪下的時候,我的心真的軟了。 

 不是聖母,也不是婦人之仁,單純的是對於一個母親為了孩子付出所有一切的那種精神所打動。 

 從某個方面來說,方芳她比我幸福得多,至少這世上還有一個全心為她的人。 

 警察見事情有轉機,便出面做調解,最後的結局是警方對事實做出判定,確定責任歸屬,方芳給我做官方道歉。 

 考慮到方芳的行為確實對我造成一定傷害,需要給我一定的經濟賠償,建議數額警方建議雙方協商。協商不成,再由他們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