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的雲 作品

第104章 長纓在手縛孽龍(三)

 要說起大明的軍餉,那真是足以讓人一掬老淚的存在。 

 明初的衛所制度和屯田制是緊密的結合在一起的,正如黃宗羲所說的:“衛所、 屯田蓋相表裡者也。”軍隊的糧餉主要依靠來自衛所軍人的屯田收穫,朱元璋建立軍屯制度的動機就是希望軍隊能夠養活自己,“太祖嘗謂五軍都督府曰:養 兵而不病於農者,莫若屯田。今海宇寧謐,邊境無虞。若使兵但坐食於農,農必受弊,非長久治安之術。其令天下衛所,督兵屯種。庶幾兵農合一。國用以舒。” 

 在大明初年的衛所,不但不用國家養活,依靠屯田,甚至可以向國家繳納糧食。弘治時的兵部尚書馬文升一就說,明初的屯田能夠使各衛的糧食相當的充足,達到了“倉庫充實,紅腐相因,而軍士無乏糧之虞”的程度。 

 再加上開中法的實施,使得邊境地區的軍糧問題基本得以解決。 

 朝廷供給士兵的軍餉主要包括“月糧”和“行糧”兩項。“月糧”是朝廷每月發給軍士供全家人消費的食糧。洪武時規定軍士的月糧額:“令京外衛軍月支二石,步軍總旗一石五斗,小旗一石二斗,軍一石。城守者如數給,屯田者半之。”行糧是政府在軍士們執行軍事任務時發給他們的食糧,只供士兵本人消費。又稱為口糧。 

 這兩項被稱為本色糧餉,也是大明士卒的基本軍餉。 

 但是到了如今,無論是軍屯也罷,還是開中法也罷,都成了擺設。由於軍屯是用軍隊的特殊形式組織起來的,用軍事律令分給份地,又用軍事律令強徵屯田子粒。這就使得屯軍受壓迫與剝削的程度比一般農戶更為苛酷。一般農戶一般有地才有租,有丁才有役。但屯軍卻要輸無地之租,出雙重徭役。無地之租 即是“包賠屯田子粒”。當屯軍因種種原因拋荒或失去屯地時仍要“包賠屯田子粒”。 

 故而大量衛所軍士逃亡,朝廷的軍屯根本不能推行下去。開中納糧更是變為開中納銀,原有的開中制向邊境補充物資的途徑也被切斷。朝廷向邊境轉運物資的難度加大,原有的本色軍餉已經無力承擔,朝廷將本色改為折色,就是將本該支付給士卒的糧食改為折支布匹或銀兩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