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風霧 作品

第431章 庭審反轉,喬丹的名字是不是叫“喬丹”?


第422章庭審反轉,喬丹的名字是不是叫“喬丹”?

 
審判臺的席位上。

 
作為本次的審判長,梁有成在聽完蘇白的相關陳述性補充。

 
微微點點頭。

 
這個案子,所針對的內容,就是雙方互相答辯的焦點——

 
原告方當事人的喬丹名字,在國內,擁不擁有姓名權的問題。

 
姓名權按照法律規定是什麼樣的?

 
按照法律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姓名權雖不具有唯一性,但是具有標識性。

 
被告方一直在否認喬丹的姓名權,主要是來源於什麼?

 
是來源於喬丹是外國人。

 
認為不享有中國的姓名權。

 
對於這一點,如果按照法律的規定是可以進行採納的。

 
不過….

 
梁有成作為這方面的審判長。

 
對此有另外的看法,他還需要聽一聽原告方的相關陳述。

 
“關於原被告雙方的相關陳述,法院已經瞭解,法院現做出以下總結。”

 
“第一:原被告對於原告當事人是否享有喬丹的姓名權有相關的爭議。”

 
“第二:原被告對於喬丹體育有限公司的商標,是否侵犯了原告當事人的成名圖標,有相關爭議。”

 
“以上是雙方的爭議焦點。”

 
“對於總結,原被告雙方是否有異議?”

 
蘇白:“無異議。”

 
張遠:“無異議。”

 
法槌敲響。

 
梁有成繼續開口:“既然雙方無異議,那麼針對喬丹的姓名權爭議,雙方還有什麼需要進一步表述的嗎?”

 
“有的審判長。”

 
“我方有需要進一步陳述的新觀點。”

 
聽到蘇白的聲音,梁有成讓蘇白開始陳述相關內容。

 
蘇白簡單的整理了一下自己面前的訴訟材料,然後開口:

 
“關於姓名權的爭議,以及其法律定義,和被告方對於這一點的異議,我方進行了相應的總結。”

 
“我方認為,在姓名權的爭議上,在喬丹這個名字的爭議上,被告方陳述的有一定的道理。”

 
“可是卻沒有從實際的情況出發去考慮相關的因素。”

 
“我方當事人的名字是什麼?是“jordan”。”

 
“從中文的角度來講,的確是沒有包含“喬丹”兩個字。”

 
“其中文翻譯也不單單隻能對應喬丹兩個字。”

 
“但是實際上的情況是什麼,就比如說現實情況是什麼?”

 
“現實情況是,我方當事人的名字,“喬丹”,在我國具有較高的知名度,為相關公眾所知悉。”

 
“有著眾多的粉絲群體,在我國相關的新聞發佈以及媒體發佈的內容當中,通常以喬丹二字,代指籃球運動員邁克爾·傑弗裡·喬丹。”

 
“這一點是被大眾所認可的。”

 
“喬丹二字代指我方當事人,也是被公眾所熟知和認知的。”

 
“在通常情況下提到,國外著名的籃球運動員喬丹泛指的皆是我方當事人。”

 
“在這一點上,我方認為喬丹可以作為我方當事人的姓名。”

 
“因為喬丹這兩個字被賦予的不單單是兩個字的姓名,而是對於我方當事人的認可。”

 
“這一點我方認為.…應當判定我方當事人有喬丹的姓名權。”

 
“審判長,以上就是我方觀點。”

 
蘇白陳述的觀點,是從大眾的認知上進行陳述的。

 
因為只是單單的依照法律的條例來進行相關的認定,非常的麻煩以及非常的難。

 
條件非常苛刻。

 
那麼從這一個陳述角度來看,蘇白的陳述有沒有脫離法律依據?

 
也並沒有。

 
按照對於姓名權的詳細解釋來講,姓名權就是具有標識性的身份認知。

 
大眾對於原告當事人“喬丹”的認知,理解的中國姓名就是以喬丹為名。

 
從這一點上來講,並沒有脫離法律的依據。

 
所以蘇白的陳述觀點並沒有任何的不妥,並且具有法律效益。

 
審判臺席位上的梁有成,在聽到蘇白的相關陳述後,接著扭頭看向被告方席位。

 
“被告方有沒有要繼續補充的?”

 
此時的張遠在聽到蘇白的相關陳述,眉頭緊皺。

 
從法律的角度來講,蘇白陳述的並沒有什麼不妥。

 
這也是這個問題最關鍵的——能不能夠讓審判長,認可蘇白的這一陳述?

 
在他看來肯定是不能的!

 
因為在先前的一審和二審當中,他們一方之所以勝訴。

 
就在於喬丹的姓名權沒有確認,以及不存在侵犯肖像權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