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風霧 作品

第349章 激烈的辯訴,審判長的嚴重傾向!

 
“按照這種觀點,我方也完全可以從有可能性的情況下來表明我方無罪的觀點。”

 
“因為根據我方當事人的口供,我方並沒有猥褻和騷擾被害人。”

 
“基於以上,我方認為受害人一方的觀點不具有客觀事實,申請駁回。”

 
面對蘇白的陳述,王琴還想要說什麼,但還沒有說出口,法錘敲響。

 
審判臺席位上,蔣峰將公訴人以及受害者一方的陳述觀點聽取後。

 
接著開始對三名受害人進行詢問:

 
“三名受害人,吳豔,何娟以及李冰。”

 
“伱們三人控告夏明遠對你們實施猥褻和騷擾。”

 
“你們所控告的猥褻,能不能夠當庭具體的描述一下?”

 
受害人席位上,吳豔的表現顯得很乾脆利落:“能。”

 
“那個夏明遠就是藉助著其他的理由,對我們進行處罰。”

 
“每次對我們進行處罰的時候,他的手都會從肩膀那裡不經意的觸碰我們的隱私部位。”

 
“對於這一點,我們很反感,但是因為他是我們學校的教導主任,我們也不敢多說什麼,生怕他給我們穿小鞋。”

 
“還有.…我們說他騷擾,是因為學校裡面還有其他的不好的學生。”

 
“可是我們三個,是被夏明遠叫到辦公室內最多的學生。”

 
“這難道不是騷擾嗎?”

 
“他說他沒有講一些什麼不好的話,可是他明明就有。”

 
“他的辦公室是單獨的,有時候會問我們喜不喜歡他這種男人,問我們有沒有興趣幹嘛幹嘛。”

 
“.….”

 
吳豔的陳述非常的流利,並且從觀點來講,非常的清楚和清晰。

 
壓根不像一個未成年的女學生,所能表達出來的。

 
並且從主觀意願上,吳豔對於夏明遠的行為陳述表現的非常具有惡意。

 
在吳豔表述完以後,蘇白當即舉手示意:“審判長。”

 
“我想請問被害人一個問題。”

 
“在你剛才的陳述當中,夏明遠故意侵害你的隱私部位,以及經常把你叫到辦公室來進行騷擾。”

 
“可是你在當時為什麼不選擇報警?”

 
“為什麼不選擇告訴自己的父母和家人,而是在被學校以違反校規校紀開除以後。”

 
“決定對夏明遠進行控告立案審查?”

 
吳豔稍微猶豫了幾秒:“因為我當時不知道,我當時害怕,可是我被開除之後,我就不害怕了。”

 
你陳述的這麼清晰,現在說你當時害怕?

 
這個角度根本站不住吧?

 
這個時候,審判談席位上的蔣峰再次開口發問:

 
“夏明遠,根據受害人的陳述,陳述你在對受害人行為時,具有觸碰到隱私部位的情況。”

 
“對於這一點你怎麼解釋?”

 
夏明遠搖頭:“審判長,我絕對沒有過這種行為。”

 
“在我的認知裡,我是絕對不會對學生做出這種事情來的。”

 
“這完全是在侮辱我的人格和我的尊嚴。”

 
“嗯.…對於這些暫時不提,那你認為你有沒有可能觸碰到?”

 
夏明遠聽到這個問題,陷入沉思。

 
有沒有可能觸碰到?

 
“這個有一定的可能,但是在我的記憶中,沒有過這種情況。”

 
“那麼你怎麼能夠證實,沒有這種情況?”

 
“根據你剛才說的,你也說過了有可能會觸碰到。”

 
“那麼你是不是觸碰到了,但是在庭審上,因為受害人沒有證據,所以你一口咬定,自己沒有觸碰到.…”

 
“你能不能用客觀的事實證明一下,你沒有觸碰到受害人的隱私部位?”

 
“或者說,你觸碰到了,但不是故意的。”

 
“你能不能拿出你在主觀上不是故意的證據?”

 
在聽到第一個問題的時候,蘇白覺得這個問題還很正常。

 
因為在庭審上需要考慮各種可能性,需要深入的瞭解具體的情況。

 
可是最後幾個問題是什麼鬼?

 
讓犯罪嫌疑人用客觀事實證明來證明他在主觀上沒有故意性!?

 
先是問有沒有可能,存不存在不小心觸碰到了。

 
然後再以這種情景套入進現實情況。

 
讓夏明遠自己證明自己無罪.…

 
所以繞來繞去,都是tm的,想要走個正常流程來判決夏明遠有罪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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