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風霧 作品

第158章 判決結果!南都擔責,地產老闆被提起公訴!

 
幾名檢察的執法人員來到最高院。

 
出示完南都檢察部門的相關材料後來到了庭審場外。

 
其中一人開口:“現在是休庭階段,要不要進去把人抓了?”

 
“不用吧.…等判決結果出來以後再抓,畢竟這是在北都最高院,咱們是異地執法,直接進去抓人的話,說不過去。”

 
“該聯繫的都已經聯繫好了,等到判決結果出來以後直接進去把人抓了,避免出現意外。”

 
“行吧.….不過這個葉正歡涉及到的問題太多了,根據舉報人提供的線索和立案出示的證據,咱們順藤摸瓜,竟然找到了大幾千萬的隱匿資產和轉移資產。”

 
“就光這些咱們還都沒有查找完整,如果全部都找出來了,提起公訴的話,得判多少年?”

 
“虛假破產,妨礙清算,兩個加一起,肯定能判不少年.…這還是在那個葉正歡找了頂鍋的人的判決處罰下…”

 
“南建地產相關的人抓了不少,可能還會有其他罪行疊加在一起.…到時候就要看執行部門那邊的審問情況了。”

 
“但肯定不低於三年。”

 
“嗯!”

 
其中一名檢察人員點了點頭,幾人就站在庭審場外等待著開庭宣判後,將葉正歡帶走調查。

 
沒錯.…

 
這件事情就是蘇白進行舉報的,他先前就早早的向相關部門提起了監察審查。

 
所以.…在南建地產進入破產程序後被勒令叫停。

 
想要調查一個地產公司的財務,隱匿財產和轉移資產的情況是非常複雜的。

 
單單僅憑藉著個人的能力,的確難以做到,並且最高院方面已經確認了開庭的時間。

 
想要在此之前收集到證據,再進行提交補充訴訟的話,根本不可能。

 
而且這還是一個公訴案,需要檢方進行公訴的控告。

 
所以在最高院的這場庭審中,肯定拿不下葉正歡。

 
拿不下就不送人進去了嗎?

 
不可能!

 
拿不下就換種方式,直接進行立案控告,抓人,公訴。

 
蘇白作為頂尖的律師,早就摸透了公司隱藏財產和轉移財產的方式。

 
檢察院通過蘇白提供的證據和線索,對於南建地產進行了調查。

 
這不.….

 
調查出來了惡意破產侵害債權人利息,隱匿鉅額資產,妨礙清算.…等一系列問題。

 
直接辦理好相關的材料過來抓人了。

 
.

 
…..

 
…羅大翔,朱和以及王江陽都認為這場庭審不會出現什麼意外情況。

 
認為就算是葉正歡有什麼問題,也不可能被帶走。

 
但實際上.….也的確如此。

 
因為蘇白壓根沒有打算在最高院上控告葉正歡的罪行。

 
其他人不瞭解,小李作為實習助理瞭解呀!

 
所以才會眼睛一直biubiu的放光瞪著葉正歡。

 
.

 
….….

 
庭審場內。

 
蘇白笑著望了葉正歡一眼,隨後收回目光,等待著判決。

 
葉正歡則是臉上沒有絲毫的擔憂.…反而期待快點進行判決。

 
好讓他的公司早點進入破產程序,甩掉麻煩,避免出現其他的意外情況。

 
小李則是眼睛biubiubiu放光:庭審快點結束吧!

 
抓人抓人!

 
送進去送進去.…全送進去!

 
美滋滋.…

 
嘿!

 
李雪珍心裡有些小激動的想著。

 
.

 
….…

 
很快,休庭時間結束,三位合議庭成員重新走上到了庭審場上。

 
咚咚咚!

 
朱和敲響了法槌。

 
“休庭結束,現在請各方進行法庭陳述。”

 
“現請被告方南都銀行進行法庭陳述。”

 
在聽到審判長的話以後,徐志強深吸了口氣。

 
法庭陳述.…

 
目前已經判定了南都銀行在違規方面具有因果關係的話,那麼,在法庭陳述方面,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分擔責任的問題。

 
理清楚這一點思路以後,徐志強開口道:

 
“審判長,我方法庭陳述如下:”

 
“我方認為,銀行方面在監管資金上的確有做的不到位的地方。

 
但實際上南都秀水花園小區爛尾的主要責任還在於地產商方面,對於資金違規的挪用。”

 
“如果不是南建地產對於資金進行挪用的話,那麼不可能導致小區爛尾的情況發生.…”

 
“我方認為在這一點上,南建地產應當承擔90%的責任.…”

 
“審判長,我方陳述完畢。”

 
好傢伙,一上來就讓南建地產承擔90%的責任。

 
那意思就是你銀行方面沒有責任?

 
王江陽微微皺了皺眉,不過沒有說話,而是看向了審判長席位。

 
咚咚咚!

 
朱和敲響法錘看向南建地產。

 
“被告方南都銀行陳述完畢,現在請被告方南建地產進行法庭陳述。”

 
“好的審判長。”

 
王江陽微微點頭,這場庭審說實話。

 
在他看來,南建地產就是陪跑的,還有就是和銀行之間劃分責任的問題。

 
該說的都已經說過了,沒有講到的對方也沒有證據能夠錘死他們。

 
南建地產的法庭陳述方面,主要依據在和銀行之間劃分的責任問題上。

 
思考數秒後,王江陽開始進行法庭陳述:

 
“審判長,我方法庭陳述如下:”

 
“審判長,我方承認我方違規使用了監管資金。

 
但是我方認為我方的責任沒有那麼大。

 
在責任劃分方面,是銀行先違規發放監管資金在前,而後才是我方使用監管資金。

 
還請合議庭能夠考慮到南都銀行違規發放的行為,是否違背了銀行方面的條款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