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風霧 作品

第158章 判決結果!南都擔責,地產老闆被提起公訴!


沉默了數秒。

 
羅大翔緩緩長呼了口氣.….

 
這個案子.….怎麼說呢,到這裡辯訴結束的話,那麼還是有一點可惜的。

 
通過事件的脈絡來看,這個葉正歡肯定是具有惡意挪用資金的責任的。

 
可是,這一點的話,在庭審上面,並沒有表現出來.….

 
沒有表現出來的話,那麼就很難會被合議庭採納。

 
並且.….怎麼說呢。

 
如果以惡意逃債或者是惡意破產來對這個葉正歡定罪的話,也顯得有些證據不足。

 
不過這個案子.….

 
想要尋找證據,單單憑藉個人能力找出完整的證據鏈,的確是困難了一點。

 
能夠追回相應的監管資金,就已經很不錯了。

 
羅大翔在心中默唸了一句。

 
但同時,不知道為什麼,他心裡總覺得這場庭審的指向性,應該也有南建公司和葉正歡.….

 
不能把這個葉正歡送進去.…怪可惜的。

 
.

 
….….

 
庭審合議庭商討室內。

 
朱和,李明飛以及王冬坐在商討室內,商議著這一次庭審的判決。

 
對於這一次庭審的判決有兩個重要的點。

 
第一個是銀行監管方面出現違規情況需要承擔多大的責任。

 
第二個就是對於原告方控告南建地產惡意逃債的這個控訴。

 
朱和作為這場庭審的主審判長,開口詢問:

 
“明飛.….你對於銀行金融比較瞭解,你覺得這一次的判決,銀行監管方面出現違規情況,需要承擔多大的責任?”

 
這句話問的就是銀行方面需要承擔的責任百分比的問題。

 
面對朱和的詢問,李明飛沉默了幾秒,隨後開口:

 
“這個.…我覺得銀行方面的話,應該要承擔次要責任吧。”

 
“雖然是在監管資金方面出現了問題,但是主觀上還是房地產公司進行資金上面的挪用.…”

 
“說實話,就算是銀行方面不進行違規發放資金的話,那麼房地產公司還是有辦法進行資金上面的挪用,想要全方面進行監管的話,很難很麻煩。”

 
“不過這一次,南都銀行違規發放資金,這的確是一件非常重大的違規事件。”

 
“我個人認為,在這場庭審的判決當中,南都銀行方面需要承擔百分之25到30%的責任。”

 
“嗯!這個和我的看法差不多。”

 
朱和點頭認同了李明飛的觀點:

 
“關於判定銀行責任劃分和具體承擔多少這方面,王冬,你有沒有什麼不一樣的想法嗎?”

 
王冬搖了搖頭:“我沒什麼不一樣的想法,我覺得百分之25到35%的這個責任劃分非常的合理。”

 
“那伱對原告控告房地產惡意逃債的行為怎麼看?”

 
面對朱和的詢問,王冬沉默了幾秒,沒有進行立即回覆。

 
朱和其實對於這一點,心裡面也有著自己的想法。

 
他一開始瞭解過蘇白,本以為蘇白會繼續延續這個送人的傳統。

 
可是,根據目前的庭審情況來說的話,肯定是不可能判葉正歡有罪的。

 
對於惡意逃債的這個行為.…

 
朱和心裡有個大致的判斷,不過還是想聽一下王冬這個在地產糾紛方面有一定建樹的審判員的意見。

 
王冬喝了口水,然後闡述了對於這個控告問題的看法。

 
“關於原告方對南建地產的控告估計也就惡意逃債這一點有爭議了。”

 
“說實話.…我認為這個控告的話,其實是有一定的依據的。”

 
“不過這個依據並不完善。”

 
“但是咱們法院判決的話,需要依照證據,並且咱們還是最高院,判決更應該按照證據說話,而不是按照主觀上的依據說話。

 
“對於南建地產的實控人葉正歡判定其挪用監管資金,追回相應的監管資金,這一點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但如果說惡意破產或者惡意逃債的話.….”

 
“我覺得在證據上可能有點不足….”

 
“這是我個人的看法。”

 
“嗯!”這個時候李明飛也接話了:

 
“這一點的話,我認同王冬的觀點,如果真的判葉正歡惡意破產和惡意逃債的話,的確會有一些證據上面的不足。

 
因為原告所提出來的惡意破產和惡意逃債,並沒有輔助性的證據,單單憑藉主觀去進行判定的話,基本上不可能實現。”

 
“對。”王冬繼續說:“還有就是這場訴訟是民事訴訟,不涉及到刑事責任的問題,就算判定惡意逃債的話。

 
那麼也是進行一個行政上面的罰款行為,關於這一點的話,我覺得應該由銀行方面出面進行追究。”

 
聽完李明飛和王冬的觀點以後,朱和緩緩的點了點頭。

 
李明飛和王冬兩個人說的都非常的有道理,並且所適用的法律在這場庭審上也合規。

 
對於如何判定他心裡面已經有了想法。

 
這一次.…蘇白勝訴了,但可能在庭審上送不了人。

 
他回頭也能和自己南都的好友聊聊,算是打破了蘇白送人的這個慣例。

 
想到這裡,朱和笑著點了點頭:

 
“那麼就按照討論出來的結果進行判決吧,細節方面再進行核對一下。”

 
“至於最終的判決結果細節的話,要聽取各方的法庭陳述,再決定最終的責任劃分問題,這樣好吧?”

 
“嗯!”

 
“好!”

 
李明飛和王冬兩個人同時點了點頭。

 
.

 
….….

 
與此同時。

 
最高院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