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風霧 作品

第130章 直接說了,我懷疑你作偽證!

 
這dnA怎麼來的你心裡沒數?

 
庭審進展到這一步以後,訴訟雙方的辯訴和進展完全是在證據以及證據是否符合流程規則來說了。

 
咚咚!

 
“請訴訟方進行陳述。”

 
“好的審判長。”

 
蘇白開口:“請問被控告方,你說走訪了多人,鎖定了很多嫌疑人,其中有證據能夠證明嗎?”

 
“還有.我方並沒有以片面來進行誘導庭審,被控告方說的強有力的證據指的是,dnA檢查報告。”

 
“對於一般的情況來說dnA鑑定報告的確是一個有力的證據。”

 
“但是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規定,證據的含義以及法定種類。”

 
“其中說明:”

 
“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其中包括,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鑑定意見,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以及視聽資料和電子數據等。”

 
“dnA鑑定是證據,可是根據刑事訴訟法五十條對於證據的適用範圍也有著明確的規定。”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鑑定的結果不是最終結論,仍然需要相關部門經過司法機關結合全案,以及其他證據進行審查判斷,查證屬實以後,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

 
“但是本案,在進行審查階段,沒有結合其他證據直接進行認定事實,直接通過dnA的檢驗報告,來確定林浩學的犯罪事實依據,明顯是不符合法律的依據的。“

 
“同時。”

 
“根據我方當事人林浩學的陳述,他在當時已經陳述和解釋過,他身上血痕的來源。”

 
“犯罪嫌疑人的表述,是證據中關鍵的一個證據來源。”

 
“在證據發生衝突的時候,按照法律的規定,應當查實屬實,也就是說,需要對於林浩學身上的血痕來源進行查證,才能確定dnA鑑定報告無誤。”

 
“單單憑藉一個dnA證據,並不能代表是強有力的證據。”

 
“同樣,只拿出來一個dnA證據,不對犯罪嫌疑人的陳述進行查證,程序違規,那怎麼認定dnA報告就是準確的呢?”

 
“換個說法,我方質疑dnA報告來源的合法性!”

 
.

 
….

 
現在是,直接開始質疑證據的真偽性了

 
蘇白從法律上定義的證據種類,到最高法檢指導的解釋和適用進行陳述。

 
再結合案件。

 
最後一句話,形成了一句爆殺。

 
不從案件的全貌進行考慮,單單憑藉一個dnA報告,怎麼認定犯罪嫌疑人..?

 
哪個案子都只能說是把dnA當做主要證據,而不是唯一證據。

 
既然犯罪嫌疑人提出來了自己的解釋,那麼就需要去進行查證,必須查證以後才能夠進行下一步的審理判決。

 
犯罪嫌疑人拿不出來其他的證據和解釋還好。

 
有了解釋和反駁。

 
犯罪嫌疑人已經開始質疑你dnA來源了。

 
你還拿dnA說事情,那麼我就可要質疑你dnA報告來源的真實性了!

 
這一點,蘇白本來打算在後面再提起的。

 
可是沒有想到嚴向上直接提出來了,那麼他也就不客氣了,直接順著這個說下去了。

 
實際上。

 
從卷宗和證據上面。

 
蘇白對於這個dnA鑑定一直有著疑惑。

 
你dnA鑑定都做了,已經坐實了林浩學的犯罪事實了。

 
還在乎費那麼一點時間,去針對林滿浩說的血痕的來源進行查實嗎?

 
一般情況下肯定不會!

 
要知道。

 
不針對犯罪嫌疑人提供的相關重要證詞進行查實,這在流程上,已經算是重大的違規行為了。

 
如果律師當庭提出,那麼法院基本會因此判定控告證據不足,檢方敗訴。

 
主要證據都有了。

 
你還弄的那麼費勁,非要違規判決.?

 
這其中,說沒有問題,誰信?

 
這可是三方互相監督!

 
這麼大的流程漏洞,不知道?

 
不可能不知道.…

 
不可能不知道.…又出現了這麼一個問題。

 
嘖嘖嘖.…

 
這tm不是冤假錯案是什麼?!

 
.

 
….…

 
在蘇白發出了質問以後,嚴向上背後唰一下出了冷汗。

 
這個問題.…的確是一個難解的問題。

 
.

 
….…

 
與此同時。

 
庭審場外,羅大翔直播間內,不少熱心水友都在紛紛留言評論。

 
“好傢伙,我直呼好傢伙,最精彩的這不就來了嗎?”

 
“哈哈哈!”

 
“這個問題提的簡直絕了,直接質疑證據的來源,這個要是處理不好的話,我看被控方律師的職業生涯就到此結束了。”

 
“根據蘇大律師的提問來看的話,我覺得這個還真的有一定的問題,要不然的話,蘇大律師也不會直接問出來。”

 
“不過這一波我看是被控方律師把自己給繞進去了,如果他不提出來什麼dnA的話,蘇律師可能也不會針對這一點進行質疑。”

 
“但是現在提出來的話,對方回答不好,可真就律師費職業生涯到此結束了。”

 
“的確.…本來一開始聽到被控方律師提出來問題的時候,我還在想,這一次蘇大律師是不是翻車了,現在看來是我見識淺了呀,原來,蘇大律師是等著這一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