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風霧 作品

第102章 行政違法?你是真敢說呀!

 
咚咚咚!

 
審判臺上,審判長白安敲響了法,將目光落在了訴訟方席位上。

 
“各方身份信息已經核實完畢。”

 
“本院對於張來冬一案,具有管轄權,本案由臨南市中級法院審理,各方是否有異議,是否申請回避?”

 
蘇白:“無異議,不申請回避。”

 
莫曉:“無異議,不申請回避。”

 
孟海洋整理了一下資料:“無異議,不申請回避。”

 
白安微微點頭,在聽到各方的回答以後,低頭看了一眼資料。

 
這個案子,他已經瞭解過了各方提交的證據。

 
檢方和訴訟方雙方提交的證據,都有著明確法律的依據!

 
是否判定張來冬有罪,還是需要雙方在庭審上的辯訴。

 
至於訴訟方提出來的行政控告。

 
這個再看

 
白安理清楚這個思路以後,咚咚咚,再次敲響了法槌。

 
“對於本院審理此案,各方均無異議,現確定案由。”

 
“本案案由:訴訟方上訴申請駁回一審判決,為張來冬做無罪辯護,同時,對於水管站對張來冬的行政處罰提起抗訴,案由是否屬實?”

 
蘇白抬頭看向審判長席位:“審判長,案由屬實。”

 
話音落下。

 
咚咚咚!

 
審判臺審判長席位上白安敲響了法槌:“確認案由屬實。”

 
“下面請訴訟方陳述訴訟請求,訴訟證據或事實以及法律依據。”

 
“好的審判長!”

 
蘇白深吸了一口氣,這一次訴訟的關鍵來了!

 
從訴訟材料中,取出來早就已經擬好的訴訟請求,蘇白緩緩開口陳述:

 
“審判長,我方訴訟申請如下:”

 
“一:根據我國刑法規定的,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

 
“有以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才會被認定為尋釁滋事。”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合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根據一審對於我方當事人的判定,為(三):強拿硬要他人財物,且多次,對此,我方提出質疑。”

 
“即,我方申請撤銷一審判決,改判無罪。”

 
“二:針對水管站對於我方的行政處罰,我方認為,水管站處罰屬於行政違法,即,申請撤銷行政處罰,並且對於我方當事人進行公開的道歉!”

 
“審判長,我方訴訟申請陳述完畢。”

 
這一次的訴訟申請,僅僅只是兩條。

 
第一條還算是相對來說,比較正常的,畢竟是做無罪辯護。

 
可是這第二條鬧哪樣?

 
水管站處罰屬於行政違法?

 
嘖嘖嘖。

 
你是真敢說啊!

 
聽完蘇白的陳述以後,孟海洋微微皺了皺眉,沒有說話,只是目光打量著蘇白。

 
只是心裡思考著蘇白說的行政違法是哪一點.…

 
.

 
….

 
審判臺席位上。

 
白安微微皺了皺眉,隨即,看向了被訴訟方席位。

 
“現在請被訴訟方檢方,陳述發言。”

 
莫曉稍微整理了一下訴訟材料,緊接著開口:

 
“對於訴訟方提出來的,張來冬無罪,申請撤銷一審判決,我方提出異議。”

 
“我方認為,張來冬在此案當中,非法建橋,涉嫌多次強拿硬要他人財物,根據檢方所提供的證據和法律意義上對於尋釁滋事的定義,確認張來冬已經構成了嚴重情節的尋釁滋事。”

 
“我方認為,在訴訟方沒有強有力的證據證明之前,最好不要妄下定論,法律是嚴謹的,是不允許褻瀆的!”

 
“我方陳述完畢。”

 
在莫曉陳述完以後。

 
蘇白嘴角微揚,最好不要妄下定論?法律是嚴謹的?

 
你嘴咋這麼硬呢!

 
我說的訴訟申請,伱說我妄下結論,你說是法律是嚴謹的?

 
行行行!

 
法律嚴不嚴謹,等一會你就知道了!

 
蘇白目光落在莫曉的身上。

 
同樣,莫曉得目光與蘇白的目光進行著對碰。

 
兩個人誰都不退讓。

 
蘇白嘴角微揚,沒有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