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貴春律師 作品

第392章牛三見訴張蘇俠案二審

二00八年三月一日上午十時,雲濱市中級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正在開庭審理牛三見上訴一案。

  牛三見仍然聘請了王大發作為其代理人參與二審的訴訟活動。

  “原審法院在沒有任何事實依據的情況下主觀推測彤彤是為了取回自己的豬豬才動刀刺死了上訴人之子牛峰。但從整個作案過程中明顯可以看出彤彤刺死牛峰的主觀目的是為了洩憤,而不是為了取回豬豬。因為對於一個七八歲的孩童來說,死去的豬豬已經失去了任何意義。牛峰即便主觀上有過錯,實施了盜竊豬豬的行為,但罪不至死。彤彤造成的嚴重的損害後果應當由張蘇俠夫婦賠償。故此請求二審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改判,支持上訴人的請求。”王大發陳述了自己的上訴意見。

  張蘇俠因失子之痛無法參加庭審,由阿蠻進行了全權代理。

  “原審法院認定事實清楚。儘管死去的豬豬對於彤彤來說沒有活著的豬豬更有意義。因為牛峰仍然在繼續出售他的豬豬的肉。如果任由牛峰繼續出賣豬豬的肉,小彤彤將無法為他的豬豬復仇,因為所有的證據將不復存在。事實上,牛峰當時也正在呼喚他的同伴來幫忙銷燬證據。再說對於一個七八歲的孩子來說,他也無法預料到他刺傷牛峰的後果。故此一審判決並無不當,請二審法院予以維持。”阿蠻也針鋒相對地對王大發的觀點予以了駁斥。

  ……

  張大發收到了阿蠻轉過去的十七萬元以後,主動騰出了房屋。

  阿花在馬樓兒的幫助下把暫放在阿蠻家的傢俱又搬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