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貴春律師 作品

第90章訴訟時效之爭

  阿蠻一看對方被激怒,接著發問了一句:“請問金大律師,你們是什麼時候向我方主張權利的?”

  “你們當時說三天就還,我們過了一個月問你們要錢,你們就說沒錢,以後再要,你們仍然是推脫不還!今天是法庭審理,我勸你們要老老實實的!”金剛鑽氣的咆哮了起來。

  “我說金大律師,你說的一個月之後又主張過權利,可有證據?”阿蠻又冷冷地扔出了一句問話。

  “證據?什麼證據?隔三差五去要就是證據!”金剛鑽的腦袋一抖一抖的,彷彿每根毛髮都要豎立起來。

  審判員郭亞萍實在看不下去,提醒了一句:“金律師,李律師是問你從第一次主張權利之日起,以後又主張權利有什麼證據?請你如實回答,以便法庭記錄。”

  金剛鑽聳了一下那尖尖的腦袋:“本人暫無證據提供。”

  郭審判員一聽,馬上回道:“本庭建議你撤訴,你看如何?因為你對你主張的觀點現在還沒有準備好充分的證據,我這樣理解沒有問題吧?”

  坐在金剛鑽旁邊的孫江似乎聽出了些門道:“金律師,你開庭前沒把證據準備好?還需要哪些證據?你怎麼不和我說呢?”

  金剛鑽抓了一下明晃晃的腦袋:“什麼證據?我們不需要什麼證據。我們憑什麼撤訴?我們有借條,對方欠我們的錢,我們憑什麼撤訴?”

  郭亞萍一看,這金大律師越說越激動,趕忙制止道:“請金律師不要激動,本庭只是建議你撤訴,如果你堅持不撤訴,我們繼續進行開庭審理就是了,鑑於雙方已陳述、舉證、質證完畢,下面進行法庭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