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老Q 作品

第九十四章 毛利人的戰爭(一)



            

            

            1667年7月15日,共工島(新西蘭北島),興安堡西南,興安河西岸(懷羅阿河)。

其實按照嚴格定義來說,毛利人應該不屬於完全的農耕民族。他們雖然種植甘薯、芋頭、山芋,不過仍然需要依靠狩獵和打魚維持生活。

對於海里面的特產,毛利人偏愛螃蟹、龍蝦、鰻魚等海鮮。至於陸地上的狩獵,不論是共工島還是精衛島,都沒有大型動物。別說老虎、狼這些肉食動物,連鹿、馬甚至兔子都沒有。

但這個時期,島上卻有一種體型身高達三米多的大型鳥類——恐鳥,卻成為毛利人捕食的對象,作為他們的主要肉食來源。這種動物雖然樣子很像鴕鳥,不過它有三根腳趾,身軀也很肥大,下肢粗短。搞笑的是,這種鳥翅膀完全退化了,沒有翅根、也沒有翅尖,不會飛,並且奔行速度也很慢。

當毛利人來到這裡,這貨完全不害怕,甚至還和毛利人賣萌,但在毛利人眼裡,這分明是個行走的“肉夾饃”。

這個時期的毛利人仍然處於奴隸制社會。他們同北美的印第安人很像,以部落為單位,卻非常尚武,不過,使用的工具和武器還是木製或者骨制。

由於糧食產量的限制,使得毛利人的數量很少,粗略估計,共工、精衛兩座島嶼上的毛利人在四五萬上下,分為大大小小無數的部落。

毛利人從小就在遊戲中磨練格鬥技巧,學會用石、木、骨,製成的各類武器。儘管每個部落的成員都承認共同的祖先,效忠於一個或幾個酋長。但人多事雜,數百個毛利部落及毗鄰的氏族之間的頻繁的糾紛和爭鬥依然不可避免。在大戰之後,他們會將俘虜直接梟首,頭顱插在木棍上,傳說他們尤愛吸食腦髓。

毛利人的部落有著專門的武士階層,他們不需要勞動,只是負責戰鬥,保護家園。至於勞動則交給普通的庶民和奴隸完成。

他們最常用的是一種“塔雅哈”的木質長矛。這種長矛長度超過1.5米,一頭尖銳,一頭扁平。毛利人沒有鎧甲,這種木質長矛是非常致命的,無論刺殺還是敲擊,都可以迅速殺死敵人。

不過,在齊國人看來,毛利人的整體軍事方面是落後的,他們連弓箭也沒有發明。要知道,這個時期,即便是落後的印第安人,也大量使用弓箭。毛利人擁有的遠程武器主要是標槍,射程一般只有二三十米。這種標槍沒有金屬槍頭,為了增加殺傷力甚至使用鯊魚的牙齒。

在興安河西岸,十數艘小型槳帆船剛剛停靠在岸邊,一隊隊全副武裝的護衛便不斷地湧上岸邊。他們均套著半身板甲,戴著鐵面頭盔,端著火槍,兇狠地朝遠處一座毛利人部落營地撲去。

毛利人居住的村寨一般都有防禦功能,出於安全考慮,多建在山頂。總體上來說,當一個毛利部族開始定居以後,他們便會開始在高地修築這種被稱為帕的防禦工事體系。

當戰爭爆發時,所有部落的民眾都會迅速從附近的村莊中撤離,將物資和人力集中到帕之中。帕的防禦工事會依靠梯田狀的山體呈層疊式分佈,並且修築有壕溝、柵欄以及塔樓等防禦設施。為了防備圍攻者切斷水源,帕內往往還挖有巨大的蓄水池用來儲備水源。糧倉、武器庫、供守軍祈禱的宗教場所等設施也一應俱全。

當河邊出現眾多槳帆船時,高處警戒的毛利部族武士便發出了戰鬥警報,開始迅速轉移部落民眾。因而,在五百餘漢東商社招募而來的武裝護衛衝上河灘,朝部落營地撲去的時候,幾乎所有的毛利人已經安全地撤離到附近山頂上的帕之中。

武裝護衛們一邊縱火焚燒毛利人的營地,一邊仔細翻檢著那些簡陋的茅草屋。一些行動不便或生病的毛利老人被遺棄在營地中,神色漠然地看著這些闖入他們部落營地的強盜,肆意地破壞著他們的家園。

“大總管,毛利人的堡壘設置在山頂,裡面有搭建的木柵欄和塔樓。另外還有一道壕溝,在木柵欄的後方,目測至少有三米的深,壕溝的後面堆砌大量的土堆,形成一道有一定坡度的土壘,用來保護後面的建築。這樣的土壘高度加上壕溝的深度差不多有四五米之高。”

“在土壘上方,毛利人還修建了一層柵欄,這樣的話,整個營壘便有兩層防禦,貿然攻上去的話,可能要費不少勁。這個傷亡,怕是也不會少。……狗日的,這幫土著也不知道是如何完成這樣的防禦工事。要知道,他們可利用的工具只有少量從我們手裡獲得的鐵製農具,大部分還依賴木製的鏟和楸,以及一些被削尖的長木棍。”護衛隊長譚江川在觀察一番毛利人的營壘後,便匆匆跑來向齊鵬武彙報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