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宅 作品

第一百九十一章 間接故意

    法庭之上,那位年輕男律師的辯護意見,猶如二戰的火車巨炮轟然炸響。這位辯護人再度拋出了一個十分棘手的問題。如果,產研企業本身就有對外經營取得的收入。那麼,這部分收入和公共研究資金混合在一起,不就無法區分彼此了嗎。這樣一來,還要如何斷定森本所套取的資金就一定是公共資金?

    倘若,無法認定森本套取的資金是公共資金,貪汙罪的成立前提也就徹底被打破。

    旁聽席上的許多人不由得都睜大了眼睛。一個看起來不起眼的點,卻在這一瞬間具有一擊洞穿檢察廳指控,將局勢再度翻轉的功效。這就是辯護律師那近乎顛倒黑白的辯論技藝。

    巖永哼了一聲,表達著不屑。

    作為一名資深檢察官,他見過太多大風大浪了。

    的確,這個叫做北原的律師,有兩把刷子。總是能夠抓住一些出其不意的角度來進行反擊。但是,這還遠遠不夠。僅僅只是這種程度,就要為被告人作無罪辯護,試圖推翻檢察廳的全部指控,未免太過小瞧這個國家的檢察官了!

    巖永隨即起身,露出了幾分帶有挑釁意味的冷笑,說道:“辯護人認為,公司的公賬上,公共資金與公司自有資金,混合在一起,從而就可以為森本的行為開脫。這一辯解,並不成立。”

    “公共資金與自有資金混合在一起,不僅不能證明森本無罪,恰恰相反,還是證明森本犯罪成立的關鍵因素。”

    這位檢察官的話音落下,法庭上的目光都不由得匯聚過來。方才聽得辯護律師意見的人們,都不由得好奇這位檢察官,會怎樣反駁那位律師的論點。

    只聽得巖永的聲音響起道,“森本明知道公共賬戶中既有公共資金,也有自有資金。縱然其不清楚套取的資金究竟確係公帑,還是會社收入,但森本其已對套取公共資金的結果持有放任心態。辯護人所舉此點,恰能夠證明森本具有進行貪汙犯罪的間接故意!”

    【間接故意】

    【所謂“間接故意”,指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放任這種危害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與“間接故意”相對應的是“直接故意”。即行為者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仍然希望這種結果發生。持有“間接故意”的人,只是“放任”,而“直接故意”則是“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