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宅 作品

第一百六十九章 女檢察官

    隨著女公訴人的聲音落下,檢方關於森本第二項犯罪事實的舉證也宣讀完畢。相較於第一次檢察廳的舉證,這一次控方出示的證據更加嚴密,環環相扣,更讓人難以進行反駁。在這出示的一個又一個的證據之中,森本套取公共研究資金,用作超額績效工資發放的事顯露無疑。

    千賀子坐回到公訴席位上,輕輕揚起她的下巴,望著對面的辯護律師。她不相信那個北原律師,還能夠像上次一樣進行反駁。在今天的庭審裡,她要徹徹底底地擊潰森本的律師,讓被告受國法嚴懲!

    法庭內的不少目光頓時又匯聚到了辯護席這邊。結城坐在旁聽席的最角落,看到庭審的這一幕,縱是身為調查官的她,也感受到了來自檢方的強大壓力。她也不禁好奇起來,這位北原律師將會如何為被告來開脫。

    在眾人的注視之下,那位被告人的男律師從辯護席上站了起來。只見得他整理一下身上的領帶,隨即邁出腳步。下一秒,便聽得北原的聲音道:“辯護人,現對公訴人的第一組證據發表質證意見。”

    不知道為什麼,明明剛才的那位女檢察官還散發出強大的壓迫氣場。然而,這位辯護律師只是開口說了一句,整個法庭就變得鴉雀無聲。這個年輕男律師的聲音之中,竟似隱隱帶著一股說不清的威嚴。

    北原的手上拿著一本冊子,緩緩將其打開,展示在眾人的面前,“裁判長。這是涉案企業倉橋電子儀表有限會社的公司章程。其中,第六章——‘公司薪酬體系’第三十五條明確規定,研究員績效工資部分,需報薪酬委員會討論決定後,方可發放。”

    “也就是說,涉案企業研究員的績效考核結果,需先交由薪酬委員會進行討論。該委員會對每一位研究員的績效進行審查,確定其確係達到標準之後,才能按照上報的結果,發放績效工資。”

    “換言之,被告人森本雖在涉案企業擔任研究執行經理。其雖有經手發放企業工資事宜,但是,依據公司章程,握有最終權力決定事項的是薪酬委員會,而非我被告人森本。公訴人僅以被告人森本擔任研究執行經理一職,便由此斷定森本作為企業的工薪發放總負責人,是對事實的錯誤認知,與本案現有的證據材料,不相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