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絕 作品

混混狀元(5)

    臨近傍晚, 但東谷縣縣城的街道上, 依舊熱鬧——在縣城做工的附近農家的人,下工之後總會先買點東西再回家。

    言景則趕了一波晚市, 買齊了鍋碗瓢盆,又買了一點米和肉菜, 錢就花得差不多了。

    這樣下去可不行……

    言景則把買的東西放進鍋裡,端著鍋就往回走,一邊走, 一邊想著自己能幹的賺錢的活兒。

    原主十三四歲,就去了賭場,乾的活兒是幫賭場要債。

    賭場對賭徒的身家清楚的很, 遇到家裡有點錢的人, 就會慫恿他們借很多錢,然後讓打手上門去要, 而錢要回來了,原主這樣的打手,也能分一筆。

    此外,原主還能在賭場免費吃飯,晚上要睡在賭場也無妨……要不是這樣, 原主這個錢一到手立馬花光的人, 早就過不下去了!

    其實幹這活兒, 賺錢能賺不少,但言景則實在不想去欺壓百姓。

    既然這樣,他要賺錢, 恐怕就只能去縣城的碼頭幫人抗麻袋了。

    原主從十三四歲開始在賭場胡吃海喝,把自己養成了東谷縣第一壯漢。這樣的體格去碼頭抗麻袋的話,別人只能抗一袋他能抗兩袋,應該能賺不少,但這隻能讓他和衛凌修吃飽喝足,想日子過好點,就難了!

    “言大!”一個聲音突然響起。

    言景則轉過頭去,就見原主工作的賭場的一個管事拿著根老煙槍看著自己,笑著應了:“李管事。”

    李管事胖乎乎的,瞧著特別和氣,他從口袋裡捏了一小撮菸絲放進煙槍裡,抽了一口:“言大,聽說你弄到了一筆錢?晚上來玩嗎?”李管事對言大還是很喜歡的,以往讓言大去要賬,就沒有要不到的,更妙的時候,給言大的賞錢,要不了兩天就又到賭場手裡了。

    這幾個月言大手頭寬裕,更是在賭場輸掉了七八百兩的銀子……誰不喜歡這麼個人?

    “李管事,我家裡有人呢,今晚就不來了,以後也不來了。”言景則憨憨一笑:“我要好好過日子。”

    這年頭,能開賭場的都是有點來頭的,原主做工的那家賭場背後就有人,是東谷縣一點不弱於衛家的李家。

    這些年,李家還比衛家更厲害一些——這東谷縣的主簿,就是李家人。

    而且李家人丁興旺,縣衙裡很多小吏,都是李家人。

    正是因為這樣,李家才能把賭場開得那麼大,也是因為這樣,李家多少講點規矩,比如規定了原主這樣的打手,要債的時候可以出各種手段,但平常不能對普通人動手,免得鬧出什麼事情來,連累賭場,進而連累李家。

    即便是要債,人命這樣的事情,也是絕不會允許出的。

    李家講究個長遠發展,可不想弄得民怨沸騰。

    原主這樣賭場的打手,賭場不會跟他們定契,基本上來去自由,不少人就是沒錢了來當一段時間打手,有錢又走了的。

    這會兒言景則說要好好過日子,李管事有些吃驚:“你是要跟那衛少爺過日子?”

    李家跟衛家不太對付,因而衛家少爺跟著言景則跑了……李管事是笑眯眯地看好戲的,至於言景則說要跟衛少爺好好過日子,他反正不信。

    他覺得言景則不過是剛跟人好上,願意聽人幾句話,至於以後麼……

    不少賭鬼對著新媳婦新鮮了幾個月,被管了幾個月,就又來賭場了,到最後賣媳婦兒的也不少見。

    這言大的娘,不就被賣了麼?

    “是啊。”言景則露出笑來。

    “那你好好過日子,什麼時候想回來了,再回來。”李管事又捏了一撮菸絲,瞧著更和善了。

    言景則跟李管事說過話,帶著鍋就往家裡跑。

    他回家又花了一刻鐘,跑得飢腸轆轆,而他一到家門口,就見自家附近圍了不少人,都探頭探腦好奇地看著他家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