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沈雋意花了一個小時的時間看完了《想記得》的劇本, 然後抬頭跟旁邊逐漸感到不妙的畢周說:“我要拍這個。”

    畢周露出了驚恐的表情。

    自家藝人雖然平時生活中吊兒郎當的不著調,但在工作上一向很認真,也很有主見。他現在說要拍這個, 那就是心裡已經百分百確定了。

    畢周現在只想把整理劇本的工作人員拖出去打一頓。

    雖然知道他決定了的事幾乎沒有改變的餘地, 但畢周還是想掙扎一下,拜託祖宗似的把另外四個本子塞到他懷裡:“別這麼快下決定啊, 這些你都還沒看呢!萬一有你更喜歡的呢!”

    沈雋意一想, 也是這麼個道理, 倒也沒拒絕, 又把另外四本拿起來看了一遍。

    然後看完了撿起《想記得》的本子朝畢周晃了晃:“確定了, 就這個。”

    畢周:“…………”

    那四個他精挑細選的劇本難道真比不過這個不知道怎麼混進來的漏網之魚?不會因為這小導演是他粉絲他自帶濾鏡了吧?

    畢週一臉凝重地把劇本拿了過來。

    《想記得》講的是一個並不圓滿的愛情故事。

    在鄉村田野長大的頑劣少年遇到了因為父母工作原因來到這裡的少女。少女和他認識的所有人都不一樣,柔軟又美麗, 安靜又乖巧,像那田野上隨風盛開的小雛菊,酒窩裡都盛滿了陽光。

    他每天最高興的事就是爬上樹,翻過牆,避開在院子裡晾衣服的婦女, 把他從那最陡峭的山崖上採下的最漂亮的花放在少女的窗臺上。

    然後少年像野貓一樣, 藏在牆外茂盛的棗子樹上,看見穿白色連衣裙的少女推開窗,好奇又開心地拿起那束花, 放在鼻尖聞一聞,露出乖乖軟軟的笑。

    然後他一整天都會心情大好, 吹著口哨從樹上溜下來,打輸了跟隔壁村孩子王的架, 也不覺得難過。

    後來少女跟著父母一起搬走了,少年追在車後面跑了好久。

    車子在麥田之間的泥濘路上停了下來, 少女搖下窗,眼眶紅紅地看著少年。

    他氣喘吁吁,卻咧嘴笑著,把別在褲腰上的那束花拿下來遞給她。花瓣上還留著晨起的露水,少年朝她揮揮手說,別忘了我和這裡啊。

    他想著,他總要去找他的。

    等他長大了,有錢了,要給她買這世上最漂亮的裙子,送她最漂亮的花。

    可幾年之後再見,少女卻完完全全忘記了他。忘了那片他們拉著手奔跑過的田野,忘了那總盛開在她窗臺的花。

    她生病了,得了一種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失去之前所有記憶的病。

    父母的意外過世給她留下了無法治癒的應激創傷。每隔一段時間,她就不得不面對一次完全陌生的世界,每一次,都要重新去認知一切,經歷著一遍又一遍無休止的對未知的恐懼。

    曾經安靜乖巧的少女變得敏感膽小,不記得他是誰,也不記得自己是誰。

    少年留在了她身邊。

    她每忘記一次,少年就重新讓她愛上自己一次。

    他讓她灰暗絕望的人生又重新盛開了漂亮的花,每!c-o最快發佈!天早晨醒來來,只要一偏頭,她就能看到床頭那還殘留露水的花束。

    直到少年查出自己腦內長了一個無法切除的腦瘤。他並不害怕死亡,可他害怕失去自己的少女再次陷入黑暗。

    可他沒有辦法了。

    生死從來不由人。

    他沒有告訴少女自己就要死去的事情,他用生命餘下的日子,替她安排了今後的一切。哪怕沒有自己,她也能衣食無憂地活下去。

    他想,等他死了,要不了多久,少女就會再一次失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