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斕 作品

第67章 旁聽

    證據之二,是作案工具。根據專家驗證及調查官追查,兇手使用的炸藥,部分來自小云城雲端煤礦,部分來自北方的雷巖礦區,而且還有兩個鋼煤同盟工會的工人參與運輸,但這兩人都已經潛逃。

    怎麼會有來自南北兩個礦區的炸藥呢?據調查報告,該兇手是西北卡諾州人,曾在塞堎州的雷巖礦區工作過,且很早就加入能晶礦業工會,並於近期調任為南方分會負責人。

    不過,卡諾州的居民普遍保守,一個北方人為什麼願意到遙遠的南方狂骨謀生呢?要知道,就算是所謂工會南方分會負責人,實際上也不能帶來多少好處,相反還會面臨各種歧視和困難。

    但是,市檢察官並未就此背景展開分析,其關注點仍在作案可能性和路徑上。

    證據之三,是資金流向。由能晶礦業工會撥給該分會的經費,經調查員取證,除以工業名義購買炸藥外,還通過黑市購買了兩把制式手槍,其中一把留在兇手宿舍,另一把由兇手攜帶在身上。

    如何證明兇手“收到的旨意”即是埃裡的授意,以及兩大工會主席之間共謀策劃犯罪呢?列為證據的來往信件上並沒發現埃裡寫有明確的指令。

    公訴人找了一個充當汙點證人的能晶礦業工會信使。

    據信使所講,他專門負責傳遞重要信件和訊息,也出席了7月29日遊行示威前幾天的關門會議,證明確實有人提出要採取更激烈的暴力措施。在7月28日清晨,他從碎石城出發到小云城,代表埃裡向兇手及鋼煤同盟工會的克勞傳遞“來碎石城,按計劃行動”的口信。

    聽起來煞有其事。

    只不過,這個信使在交叉詢問環節中,被巴倫問崩了。

    巴倫提出一個問題。兇手和克勞都於7月28日晚到達碎石城,並與埃裡先後見過面。按常理推斷,如果有什麼犯罪圖謀,那口信應該是沒帶任何嫌疑色彩的“來碎石城”即可,畢竟可以當面詳聊。如果不是犯罪圖謀,加上一句“按計劃行動”,那所指的應是聯合各地的同盟工會,於碎石城會合後組織遊行示威。

    這個問題怎麼回答?

    信使的回答是不知道,我有權沉默。

    於是,後續的連環詢問變成了一段鬧劇。

    巴倫繼續問“既然你參加過多次閉門會議,你認為埃裡所指的計劃是7月29日的示威遊行嗎?”

    信使僵硬地回答“不知道,我有權沉默。”

    “埃裡讓你傳遞口信前,明確跟你說此計劃為7月29日的示威遊行,對嗎?”

    “我有權沉默。”

    “你覺得埃裡是白痴嗎?”

    “我有權沉默。”

    “是否有人指使你,遇到不利的問題,就用‘我有權沉默’來搪塞?”

    “我有權沉默。”

    就這樣,七拼八湊起來的邏輯鏈,在一陣笑聲中被打得粉碎。

    巴倫順勢把這種作證當成的手段,反過來為自己的辯護加分,向陪審員們聲情並茂地講演。

    而且,他不只是單方面讓陪審員們聽而已。在整個辯護過程中,他無視控方的多次抗議,屢次向陪審員們發問,在近似套近乎的閒聊中讓對方表態。

    這次,他將目標瞄向一位中年先生。據戴莎跟我透露,那是美奇銀行碎石城負責人。

    巴倫跟這位銀行家就像在一個慈善晚會上聊天,語氣相當輕鬆愉快“如我剛剛所講。您一定聽過這段時間的勞工運動吧,比如法庭外那些吶喊?”

    銀行家點了點頭,說“是的,我瞭解。”

    “您覺得,用控制、誣告等手段,壓制這些聲音,是表達公義的正確方式嗎?”

    “我覺得這是不對的。”

    “好的,謝謝您,先生。”

    巴倫致意過後,繼續他的講演。這時的法庭彷彿是他的個人舞臺,而我們都是他的聽眾。

    我很驚訝於巴倫的控場能力。或許如戴莎所說,他本來就是一位很有名望和氣場的人,也很善於利用這種優勢。而事實上,別人也似乎很願意成為他精彩演說的俘虜。

    還不僅於此。他所調用的,還有他的社會關係資源。

    戴莎讓我注意一下旁聽席上左翼聯盟的記者們,那些人可以通過各種手段挖出陪審員們的實際投票情況。

    在涉及這個國家價值觀的靈魂拷問上,沒有人會明確表達異議。

    假如那個銀行家,贊成兩大工會領導人有罪呢?

    那麼,明早鋪天蓋地的報紙,大概率會有這麼一版虛偽的銀行家某某,在嘴上聲明支持公義的同時,雙手贊成以卑劣手段判決無辜之人有罪。

    反過來,如果這位銀行家投下反對票,那麼就可以分化其陣營,爭取更多的陪審員。

    真是高招,我暗暗佩服。

    這場庭審走過1個半小時後,形勢已經相當明朗了。

    控方證據不足,證人可笑,邏輯經不起質詢。

    到了此刻,現場已變成巴倫的個人政治演講。

    最後陳述中,巴倫的主題是“暴政的壓迫,必然召喚推翻暴政的暴力”。

    “你們指控他們犯罪,因為他們犯了爭取生存權、平等權、選舉權的罪,犯了不願妥協12小時工作制、全年無休、隨時被無理解僱、沒有任何保險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