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飆:高啟強叫我京海教父 作品

第414章 收錢辦事,高院長是講究人

  作為一級法官,湯河的經驗很豐富。

  類似林明銳這種的案子,直接判無期徒刑,甚至是死刑都是沒問題的。

  不過,高自如既然特意過問,那就不能這麼判。

  領導的話要反著聽。

  真要依法依規,那誰還來走後門?

  湯河是一個有經驗有資歷的法官。

  凡是打過招呼的,他就判的輕一點。

  判個二十年?還是十五年呢?

  要是考慮到減刑的話,關個幾年也能出來。

  這樣應該就沒問題了吧。

  湯河拿著卷宗,去了高自如的辦公室。

  篤篤篤。

  湯河敲了敲辦公室的門。

  “進來。”屋內傳出了高自如的聲音。

  湯河打開門,走了進去。

  “院長,我研究了一下,林明銳的案子可以酌情處理,判個20年有期徒刑……”

  湯河話還沒說完,就見高自如皺著眉。

  這是重了?

  幸好,湯河有準備,“院長,要不再減5年?”

  高自如從抽屜裡取出了一份檔案袋:“這是對方律師提供的材料。”

  湯河打開後,看到了腦震盪導致認知障礙,以及林明銳的驗傷證明,證明林明如當時是處於腦震盪狀態。

  “腦震盪,認知障礙。”

  湯河用一目十行的速度,快速流浪了相關的論文。

  這簡直是詭辯!

  哪有人腦震盪的情況下,還能反殺十三個。

  可是,又有驗傷所開出的驗傷單。

  湯河看著高自如:“院長,您的意思是……”

  高自如說道:“依法進行審判,不會放過一個壞人,也不會冤枉一個好人。”

  湯河聽出來了。

  高自如要的可不是二十年,十五年。

  真是蠍子粑粑獨一份。

  真要按照認知障礙判,那林明銳豈不是無罪釋放?

  只是……

  真要這麼判,萬一被舉報,出了事情就麻煩了。

  “湯河啊。”高自如忽然說道:“上個月華泰小區的……那案子叫什麼來著。”

  湯河眉頭一皺。

  上個月,華泰小區門口發生了一起交通事故。

  肇事司機正是李龍生。

  李龍生不僅醉酒駕駛,還肇事逃逸。

  這案子下星期就要開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