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難藍 作品

第594回 出軌證據


  那隻能說明,她迫切地想要結束這段婚姻,且不惜一切代價。

  靳祉聿這邊發言完畢之後,就輪到了林城發言。

  雖然林城心知肚明這起官司勝算不大,但出於職業道德,他的發言依舊很精彩——

  和阮懿想象中差不多,林城發言裡提到了阮懿婚內和其他異性舉止親密這一點,但是法庭上是講究證據的。

  除了那天偶然被徐斯衍撞破的那次之外,阮懿和江妄一直都保持著安全距離,也沒有任何共同出行和開房的記錄。

  她對這段關係問心無愧,自然也就不用擔心他們手上有什麼證據。

  林城發言結束之後,便是提出訴求:“我方當事人認為,這段婚姻關係還有修復的可能。”

  言外之意就是不離婚。

  民事訴訟法官經見過的離婚官司不勝枚舉,但像今天這麼“特別”的情況,還是第一次遇到。

  原告什麼都不要,只想離婚,被告同樣什麼都不要,就是不同意離婚。

  比起那些因為財產和撫養權鬧到一地雞毛的官司,今天這場庭審顯然是一股“清流”,只需要一場庭審就能結束。

  雙方律師陳述結束,便到了舉證的環節,同樣是由原告這邊先來舉證。

  靳祉聿第一輪上的一些證據力度還不算大,他只是放了這幾年裡阮懿生病時的檢查記錄,還有一些她日常行程的證明,基本上每次都是一個人。

  買房的貸款,也是一個人辦的。

  這些證據就足以說明,婚後徐斯衍並沒有盡到一個丈夫的義務,妻子生病時不在場,妻子買房時也沒有提供任何幫助,更遑論日常的關心。

  而徐斯衍那邊提供的證據,則是他幫阮懿她外公安排住院、聯繫醫生,以及幫他們搬家、提供攬江府住所的相關的資料。

  這正好可以駁斥阮懿那邊所說的“不聞不問”。

  而法官要做到公平公正,在看到徐斯衍提供的證據之後,也做了相應的記錄,並且湊在一起低聲討論了幾句。

  阮懿聽不到他們在說什麼,但可以肯定的是,徐斯衍那邊提供的證據起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