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二爺 作品

第670章 袁春秋:我要舉報!

 

“但你們查案的思路有問題,為何拘泥非要在孕婦這邊查證據?”

 

楊東開口問他。

 

於百江忍不住開口反駁:“我們刑警隊經驗豐富,怎麼可能只在孕婦這裡調查?”

 

“我們也查了涉案的ktv,但是ktv一無監控,二無人證物證,我們也沒辦法。”

 

於百江氣之不過,他不能允許楊東懷疑他們破案的能力,因為懷疑這個,就是懷疑他的兄弟們。

 

他的兄弟們立功無數,開陽縣公安局全體,曾六次獲得省公安廳二等功,三次國家級三等功。

 

“你不讓我懷疑你們的能耐,那我問你,財政局姓董的幹部,你查了嗎?”

 

楊東看向於百江,繼續問他。

 

於百江聞言一怔,然後說道:“他不是涉及黨紀問題嗎?之前是雙向調查,我們查迷姦,縣紀委查黨紀問題。”

 

“怎麼?縣紀委能查黨紀問題,你們公安局就查不了刑事問題?”

 

“這個財政局的董姓幹部有啥特殊的?是縣委書記侄子?還是縣長兒子啊?”

 

楊東皺起眉頭,問著於百江。

 

於百江他們陷入了思維上的誤區,或者說他們也都沒有意識到這一點。

 

縣紀委查這個財政局的董姓幹部,難道就耽誤了縣公安局調查這個幹部了?

 

既然孕婦和ktv查不到關鍵證據,難道就不能從這名幹部入手嗎?

 

要知道三方案件因素,ktv,孕婦,財政局董姓幹部,缺一不可。

 

憑什麼縣公安局只查兩個因素,而不查第三個因素。

 

“呃,我們原來想的是從孕婦和ktv入手,把案子查出來之後,再傳喚這個幹部,調查後續。”

 

“嗯,你們的思路不算錯,但是侷限了。”

 

“明天上班,你們去調查這個幹部,從他身上入手。”

 

“縣紀委查黨紀問題,又不影響你們縣公安局查刑事問題。”

 

“甚至如果怕縣紀委和你們有工作衝突的地方,我可以提議縣委縣政府,讓你們雙方組一個聯合調查組,縣紀委和縣公安局出人,一起查。”

 

楊東把這些都想的清清楚楚,而不是隻會拍腦袋提要求,卻無實際舉措。

 

他當然知道省紀委巡視組的要求,縣公安局拒絕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