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二爺 作品

第666章 縣公安局長吳楊!

 

“是!”

 

吳楊點頭,然後筆直的坐在沙發上,但只坐了二分之一,表現的很是拘謹。

 

“針對孕婦自殺案件,你們公安局調查的怎麼樣了?”

 

楊東也不廢話,直截了當的開口問吳楊。

 

吳楊聽了楊東的問題,有些疑慮的答道:“楊組,這個案子已經結了啊。”

 

“促使你們結案的理由是什麼?”

 

楊東目光犀利的盯著吳楊。

 

吳楊被楊東看的有些不太自在,不過他還是如實回答道:“這個案子最開始是信訪局移交過來,孕婦肖某舉報財政局幹部董某涉嫌迷姦,移交到了我們公安局。”

 

“但是我們公安局調查後發現,證據不足,並無完全證據,以此證明財政局幹部董某是否涉嫌迷姦。”

 

“自從孕婦肖某自殺之後,案子影響極大,社會影響惡劣,縣委縣政府督促我們嚴查辦案。”

 

“我們縣公安局的同志們夜以繼日的調查半個月之久,也並無實際證據,孕婦肖某自稱是在ktv被財政局幹部董某蓄意灌醉後實施迷姦,但據我們掌握,孕婦肖某本就是陪酒小姐,不存在蓄意灌醉一說。”

 

“反倒是財政局幹部董某說孕婦肖某存在引誘消費,讓他多花了一千多買酒費用。”

 

吳楊局長把整個案件,從頭到尾的交代了一遍,讓省紀委巡視組的各位領導有一個更清晰明確的瞭解。

 

這個案子,說白了就是一個陪酒女接待了財政局的董姓幹部,期間不斷的引誘董某買酒,而董某買完酒之後自然要喝酒,於是就這樣陪酒女肖某喝多了。

 

至於喝多以後,發生了什麼,ktv包廂沒有監控,所以根本不得而知。

 

“屍檢結果如何?”

 

楊東皺起眉頭,並沒有對吳楊交代的這件事有什麼評論,而是繼續問下去。

 

“屍檢結果顯示,孕婦體內確實存在財政局幹部董某的精斑,且腹中孩子與財政局幹部董某的dna相符。”

 

“但是也無法證明迷姦,只能說明存在性∠行為!”

 

“財政局幹部董某是否為強行施暴行為,並不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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