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直接破案!

 “最後,就是見證奇蹟的時候!”

 “尹鐵軍家裡的保姆舉報尹鐵軍貪汙,是2月24日上午10點50分,市紀委立案是在下午3點,入戶搜查尹鐵軍家裡是在下午5點,發現冰箱有五十萬元。”

 “最後市紀委人員把尹鐵軍從車上抓走是在24號深夜的11點30分。”

 “兩位領導,有些話,不需要說太多!”

 “這條完整的證據鏈,竟然奇蹟般的在一天之內就完成了,嘖。”

 楊東把案件分析到這裡,其實就沒有必要再分析下去。

 再說下去的話,就有些打臉市紀委的味道。

 蘇同州和柳山兩個人,哪裡還不清楚這裡面隱藏別的東西?

 他們都是老紀委了,辦案了二三十年,鼻子嗅一下,就知道案件的真假。

 這個證據鏈條,一天時間就全部到位,假的不能再假。

 那麼這麼淺顯的道理,如此明白的證據鏈,為什麼市紀委先前不查?

 這話就得問徐允才了,為什麼市紀委人員不查清楚啊?不查賬戶,也不分析問題?

 他們查案只截取到了牛生這個人,而且竟然相信了他的供詞就是最終供詞。

 更不去查牛生賬戶的情況,也不仔細查證市政項目的有關問題。

 所以上輩子在三天之內匆匆結案,把尹鐵軍移送司法機關,進行宣判。

 你說,為什麼?

 徐允才冒著這麼大風險,收穫也很大,最終順利的擔任了靈雲市的副市長,後來又成為了常委副市長。

 可惜但凡要是能倒查當年尹鐵軍事件,都會發現證據鏈條的重大錯漏之處。

 這就是冤假錯案!

 柳山河蘇同州對視一眼,兩個老紀委人都明白,這件事幹涉太大。

 這已經不是什麼尹鐵軍涉嫌腐敗問題,這背後的東西,他倆把握不住。

 蘇同州起身,把銀行所有明細數據都裝到檔案袋裡面,重新封好,然後簽上他的名字。

 柳山隨即也簽上他的名字。

 “楊東,你也簽字!”

 柳山朝著楊東示意。

 楊東點頭,上前接過筆,簽上了他的名字。

 這就是辦案程序,少不了有這麼一道。

 “楊東同志,蔣虎同志,你們兩個先回去,我去和領導彙報!”

 “保護好尹鐵軍同志,千萬不能出事!”

 蘇同州急匆匆的朝著兩人吩咐一句,轉身往外走。

 柳山緊隨其後,也跟著離開。

 事情到了現在,基本上就沒楊東什麼事了。

 他所能掌握的東西,也就到此為止。

 他的第十小組沒有更大的權限了。

 其實事情到現在,該查清楚的都已經查清楚了。

 剩下的都是單純的貓膩了,比如保姆為什麼做假證,為什麼汙衊尹鐵軍,報假案。

 還有建材實業為什麼會轉出五十萬,用於‘行賄’尹鐵軍?

 這裡面的貓膩,太多太多。

 楊東和蔣虎回到了關押尹鐵軍所在的賓館。

 然而剛到賓館,就看到107房間門口,站著好幾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