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女王:猴橋迷霧 作品

第14章 向成都出發


  做律師的,最忌諱把自己和客戶的利益捆綁在一起。有人說,律師不就是為客戶的利益服務麼?話不錯,但要明確的是,客戶利益和律師利益是不一樣的。官司不管輸贏都要支付律師費的。挑律師,比挑結婚對象都難。請律師打官司輸了,原因可能有很多:客戶本身就不佔理、律師業務水平差、律師不負責任、對方搞了潛規則,等等。這種時候,客戶的利益沒有得到保護,甚至可能受損,但很難歸責到律師身上,除非律師過錯太明顯、太過分,否則很難證明。

  官司輸了還要付律師費,放到誰身上誰都難受。有人說律師收入旱澇保收,不管輸贏都收錢,其實不準確。應該說律師有個保底收入,儘管金額可能很低,但總歸不會賠錢。輸了,收入保底;贏了,紅包提成。

  把律師利益和客戶利益捆綁的,要麼大富大貴,要麼牢底坐穿。因為律師懂法律,而客戶也需要法律服務,各取所需,雙方有利益契合點。如果客戶利用律師的法律技能規避風險,結果可能是雙贏,大家都賺錢;如果客戶利用律師的法律技能逃避法律追究,結果可能是一損俱損,律師成為共犯一起坐牢。大家都希望自己是前者,但很不幸,現實當中,往往是後者。比如那些給“套路貸”擬定合同出謀劃策的律師。

  甚至客戶出賣律師,讓律師去頂雷的事情也時有發生。所以說,客戶是律師最大的敵人不無道理。

  餘以為其實不適合做律師。他心太軟,和客戶羈絆太深。很多事情他逃過責任了,但小花的成都案件,他還會逃過嗎?

  不知道。

  餘以為不知道。

  也沒有人知道。

  餘以為只想幫助小花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