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風起,我只手挽天傾 作品

第240章 他們是大秦銳士! 他是他們的將軍!


                 從章臺宮中離開,扶搖嘴角帶笑。

  六成的收益,換了兩千大秦銳士,看似不划算。

  但,實際上,扶搖賺翻了!

  在大秦,兵權才是安身立命的底氣。

  士農工商,縱然不如後來那般階級明顯,但早已形成了秩序。

  更何況,自從商鞅變法開始,大秦便推行耕戰體系,奉行重本抑末之術。

  這導致在大秦,乃至整個中原,商賈的地位都是最低的。

  史書記載:始皇帝三十三年,發諸嘗逋亡人、贅婿、商賈略取陸梁地,為桂林、象郡、南海,以適遣戍。

  三十四年,適治獄吏不直者,築長城及南越地。

  扶搖熟讀秦法,自然清楚大秦徭役法的規定:

  一旦遇到戰事,首先徵召有罪吏、贅婿及賈人。

  其次徵召曾為商賈的人;再其次徵召祖父母或父母曾為商賈的人。

  此外,富人也得先服徭役,稱發閭右!

  最後才徵召貧弱人家,稱發閭左!

  縱然他是大秦公子,但錢糧與軍隊是不能畫等號的!

  他可以賺取天下錢財,成為中原第一大商,但是他無法組建兵甲。

  在大秦,對於軍隊的管控極為的嚴格,調動兩千以上的大軍就需要向秦王請示。

  這兩千人,名義上是看管他的。

  但是,秦王政沒有給他大秦銳士,只是給了他一個編制。

  這意味著,他可以自行徵召那些忠誠於他的將士。

  當然了,最重要的是秦王政此舉,是為了避開秦法!

  在秦法中,有著明確的規定,除儲君之外,秦王諸子,護衛不超過八百之數。

  這也是為何,在扶搖剛剛來到大秦的時候,他府上有且僅有一百老卒。

  這意味著,在大秦,一些不受重視的公子,府上就只能有一百護衛。

  扶搖南下滅楚,賜爵左庶長,他才有了八百秦甲作為護衛。

  此刻,就算是秦王政寄予厚望的長公子扶蘇,明面上的護衛,也僅僅只有八百之數。

  ........

  望著扶搖離去,秦王政佯裝出來的嚴肅消散,重新恢復萬古不變得冷靜:“治粟內史,通知平準令對接秦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