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經紀合約





廖荃從手提包裡拿出一份合約擬稿遞給祝慈,斟酌著說:“你給自己打造的起點非常優秀,適合穩紮穩打。我這些年也在影視製作這方面積攢了一些人脈,會盡全力為你爭取優質資源。宣傳方面我有合作多年的外包公司,比較可靠。”




祝慈翻看著手裡的合同,與之前一些大公司給出的待遇相比,略有些寒酸。




因為沒有公司作為支撐,置裝費、差旅費、宣傳費這些經紀人是不能全包的,需要由祝慈自己負擔一部分,助理、保鏢的工資共同負擔,保姆車由經紀人提供。




除此之外,合約是全約,年限五年,扣除各種必要費用後四六分成,每年最少一部電視劇和一部電影作為保底。




條件算得上公平,沒有不能接受的條款。




對於祝慈來說,自由度比賺錢更重要,廖荃這樣的獨立經紀人是最適合她的。




她把合約放到一邊,說:“我還有幾點要求。”




廖荃心中一喜,覺得有希望,溫柔道:“你說。”




“第一,演員這個職業是我最看重的身份,我希望未來所有的工作都圍繞這個重心展開,盡您所能幫我尋找好的劇本和製作班底。”




廖荃贊同地答應:“這是自然,我也希望能帶出有作品傍身的好演員。”




“第二,對粉絲的營業,我希望能更多樣化,讓她們有豐富的體驗感,更好地固粉。”祝慈一點都沒有不好意思,“粉絲的愛一定要小心維護,認真對待。”




“好,我會找人好好運營關於你的社交賬號。”廖荃在電腦上一一記錄下祝慈在意的點。




祝慈微微一笑,向廖荃伸手,“其他的問題,我們可以在相處過程中慢慢補充,合作愉快,廖姐。”




“合作愉快!”可算是解決了心頭大事,廖荃心頭的陰霾散去,越看祝慈越滿意。




兩人把合約的細則又討論了一遍,祝慈拜託系統把關,確認沒問題後爽快地簽了字。




由於祝慈還要處理高考出分以及報志願等雜事,廖荃也需要回京安排後續工作,兩人便約好微信溝通,暫時分開,等祝慈開學,再把主要工作地點放在北京。




臨走前,廖荃還問了祝慈的高考估分,準備馬上回去撰寫營銷方案。




祝慈也很輕鬆,她把最近聯繫她的廣告商以及媒體採訪通通發給了廖荃,讓她來篩選,也算是投桃報李。




業內約定俗成的規矩,藝人簽約前的工作邀約是不用經紀人插手的,祝慈的舉動就是默認廖荃可以從中分成,雖然沒多少錢,但也是一個友好的信號。




廖荃執行力很強,回去沒幾天就派來一個助理,是個高高壯壯的女孩子,大學學體育的,有一年做藝人助理的經驗。




助理姓高,叫高妍,祝慈和爸媽一起去機場接她,帶著大包小包的她還有些靦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