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劫裂夫 作品

第38章 文武論(二)

 “南宋岳飛從二十歲起,曾先後四次從軍。自建炎二年遇宗澤至紹興十一年止,先後參與、指揮大小戰鬥數百次。金軍攻打江南時,獨樹一幟,力主抗金,收復建康。紹興四年,收復襄陽六郡。紹興六年,率師北伐,順利攻取商州、虢州等地。紹興十年,完顏宗弼毀盟攻宋,岳飛揮師北伐,兩河人民奔走相告,各地義軍紛紛響應,夾擊金軍。岳家軍先後收復鄭州、洛陽等地,在郾城、潁昌大敗金軍,進軍朱仙鎮。宋高宗趙構和宰相秦檜卻一意求和,以十二道“金字牌”催令班師。在宋金議和過程中,岳飛遭受秦檜、張俊等人誣陷入獄。1142年1月,以莫須有的罪名,與長子岳雲、部將張憲一同遇害”。

 說完這兩件事情之後,朱旺看向了那些默不作聲的文臣們說道:“我並不認為你們所有的文人都是奸臣。但你們有時候功利心太重了,為了一己之私能棄百姓於不顧,我希望你們別忘記了你們讀書人的初心。”

 “我們都有各自擅長的領域,你們被委任一方需要你們知五穀通農事,懂商業通經濟,知刑事通律法,需要你們清廉執政,需要你們愛民如子。”

 “同樣,我們這些武將則需要負責開疆擴土,穩定國家邊境。保證百姓會在一個安樂的環境裡生活。這是我們的責任。”

 “一個國家想要安定強盛,想要國富民強。需要文武官員共同的努力。因為我們不想在外打仗的時候被自己後方留守人員給陰死!我想你們也不願意和我們這些臭丘八每天都上演全武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