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棍 作品

第65章 黃大仙人


                 第六十五章黃大仙人

  黃爭到了省城並沒選擇去最繁華的地段,畢竟黃爭是神棍不是乞丐。

  就算是乞丐黃爭也不會選擇去有錢人經常出入的地方。

  因為有錢人從來不會同情窮人,對錢視如比命還重要的東西,他們對窮人歷來不屑於顧。

  而且在賺錢的過程中不講仁義道德,這才能讓他們成為有錢人。

  黃爭選擇了農民工居住最多的地方,這裡窮人多乞丐多,三教九流魚龍混雜。

  雖然都窮但卻感同身受會體諒比自己更窮的人,當然他們也相信命認命。

  黃爭也偶爾出去路邊擺攤,大部分時間都會說些好話套話讓這些比自己更辛苦更窮的人對生活充滿希望。

  如果算到人有急禍也會出出主意違背一下行業規矩,替人消災解難。

  當然黃爭是想通過農民工來了解些情況,瞭解自己想知道的事。

  而且黃爭已經見到了傳說中的黃大仙,此時黃爭正陪著黃大仙在一個快餐店喝酒吹牛。

  這家快餐店叫天涯快餐店。

  同是天涯淪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識。

  這兩句詩用在農民工身上如今是最適合的!

  這一家快餐店就是專門為附近修高架橋地鐵,房地產的農民工提供快餐的。

  老闆夫妻倆是四川人熱情好客,價格便宜,生意很好!

  黃爭與黃大仙坐在一個角落,擺了四五個菜,一人面前一個小碗,倒滿老白乾。

  “黃大仙,剛才說的就是我來省城的目的,一是擴展業務,二是會一會那位師伯。”黃爭並沒有說縣城殺人案的事,只說了他爸爸的事,黃大仙認真聽完也是臉上陰沉。

  黃爭本想請黃大仙去好點的館子吃的,但黃大仙執意要在這裡吃。

  黃爭來省城選在這個地段,住在一家小旅館,連續六天都在這裡吃,其實也有些吃膩了。

  但見了黃大仙才覺得這裡最合適!

  黃大仙人瘦高身材,臉上黑呼呼的,頭髮鬍子花白,看樣子快七十歲了。

  而且他穿的竟然是長袍,頭上一項氈帽,腳下穿布鞋,戴一副老花眼鏡,與現代社會格格不入。

  活脫脫一個當代孔乙己的形象。

  如果去其他好的飯館吃反而更顯眼,而黃爭與黃大仙都是低調的人!

  “黃爭,依你形容的這個人應該就是你們梅易派的大師伯馬乘風馬老倌了。

  只是沒想到他心胸這麼狹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