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南 作品

第七百二十章 新興大酒店殺人事件

    就在這個時候,青木警官派出去調查的人回來了,對著吳南三人說道:“早上讓我去查的那個標誌就是這家公司的。”

    吳南聽了之後對著青木警官和吳欣妍說道:“你們現在帶著人跟我去這家公司把他們的老闆抓住。”

    在到了這家公司見到這家公司的老闆之後,吳南直接讓青木警官把那個老闆帶回了警局,然後對著那名老闆說道:“我已經找到你殺人的證據了。”

    你那天假裝要和被害人談生意,進入他的房間之後,便殘忍的殺死了他,但是你沒有想到你隨身攜帶的這個東西落在了被害人的房子裡。

    這個公司的老闆聽了之後說道:“既然被你們找到證據了,我也就不隱瞞了,沒錯,就是我殺了他。”

    吳南問道:“你為什麼要殺他呢?”

    這個公司老闆說道:“我如果不把他給殺了,他就會吞併了我的公司。

    那天他找我去他的房間:“我進入他的房間之後,他給了我一份轉讓協議,對我說讓我把這份轉讓協議給簽了,簽了之後會給我一定的錢,如果我不籤的話他就直接吞併了我的公司,倒是我一分錢都別想拿到,我當時根本就沒有想過要把公司轉讓,所以在她說完以後,我就狠心把他給殺掉了。”

    吳南說道:“現在真相大家都知道了,青木警官,麻煩你把他帶回警局吧。”

    青木警官聽了之後便帶著這個老闆回警局去了,而吳欣妍則是和吳南開著車回到了自己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