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太虛 作品

第二百章 白裳之死

他們只見白裳與吳啟延等人,雙方打鬥的經過。

那名巡邏小將,在刑部大堂上,親口講述,當日事情的經過,以及他處理的結果。

當日他只見白裳,被那名女子,攙扶著離開,並未發現白裳重傷。

魯斌提問三位證人,也是白家周圍鄰居。

那三位鄰居回答,臘月一日,確實見一名身穿紅披風的女子,攙扶著白裳回家。

半個時辰後,那女子又離開白家小院,他們也不認識那女子。

那三位鄰居,次日見到白裳出門,他卻是一臉蒼白,看似有些虛弱。

他們一問白裳才知,他是出門看病。

等白裳拿藥回家,三位鄰居,再未見他出過院門。

魯斌又派人去白家附近,數家藥房詢問,找到當日看病的大夫,以及賣藥的藥師。

大夫和藥師,當堂證實,白裳所看病症,確實是打鬥受傷。

白裳所開之藥,也是跌打損傷藥,藥店有藥方為證。

白裳已入棺,那女子未找到,兩名重要當事人,都不在公堂上。

此時公堂上所有人,也不知那女子,姓甚名誰,家庭住址也不知?

官府派人,始終也未找到她,無法提她,至公堂審問。

魯斌經白晝夜同意,派人抬來棺槨,當堂開棺,為白裳驗傷。

經刑部仵作驗傷,呈報公堂,確實是臘月一日,所受之傷。

至於是不是貨兒街上,雙方打鬥之傷,引起白裳慘死,仵作也無法確認?

仵作如實回稟,白裳受傷時間太久,又早已死亡。

屍體腐爛,仵作也無法驗證,白裳準確的死亡時間,準確到幾時幾刻?

此事審問至此,貨兒街一場紛爭,倆位當事人,一人失蹤,一人已死腐爛。

既無證物,也無當事人至公堂,親口作證。

刑部也無法證明吳啟延,當時非禮那女子。

同樣既無物證與人證,也無法證明白裳之死,是由貨兒街打鬥所致。

魯斌也無法判定此案,他只好請雙方,去後堂調解。

他本想息事寧人,調停雙方,讓鎮邊將軍府,出重金賠償白家。

將軍府自然同意調解,可白晝夜堅決不同意,聲稱不要賠償。

他只要吳啟延,為其兄長,一命抵一命。

一方不同意調解,魯斌身為刑部尚書,也毫無辦法。

白晝夜一直很配合,也未做出犯法之事。

魯斌也不能威逼白晝夜,讓其同意調解。

鎮邊將軍府,就是一個燙手山芋。

魯斌總不能證據不足,便要捉拿吳啟延,投入大獄吧!

而且那鎮邊將軍吳雍,數日之後,便至燕京城述職。

證據不足,刑部抓其獨子,魯斌也無法向吳雍交代?

再三考慮後,魯斌當堂宣佈,因物證與人證不足,刑部繼續查找證據。

刑部暫緩審案,魯斌便草草退堂了事,將此案先擱置著。

魯斌本想將白裳的屍體,停放在刑部屍房,白晝夜卻不同意。

在白晝夜請求下,先將兄長屍體,帶回白家靈堂。

他要為兄長,盡孝七日。

白晝夜答應魯斌,案件未結前,其兄暫不入葬。

魯斌當堂命人,幫其抬棺回白家,白晝夜跟隨棺槨,向白家而去。最近轉碼嚴重,讓我們更有動力,更新更快,麻煩你動動小手退出閱讀模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