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郎才盡 作品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章 消除隱患

  太平縣印是銅做的,經年累月都氧化了,黑不溜秋醜不拉幾的,不值什麼錢,倭寇看不上眼,為了羞辱大明官府,便將縣印丟到茅廁裡了。

  “嗯,果然是太平縣印。二狗子找回太平縣印有功,回頭賞銀十兩。”

  朱平安仔細看了兩眼,確認是太平仙印無疑,不由點了點頭,嘴角露出一抹弧度。

  有了這顆太平縣印,自己搶功的最後意思隱患也消除了。

  不僅是找回了太平縣印這顆權威象徵,而且也將朱平安馳援太平的手續補齊了。

  大明律例規定:“禁止地方官隨意離開轄區”。就在嘉靖年間,也就是十年前,都察院還專門發了一個行政公文:“各處撫民兵備等官,皆有地方責任,不許越境迎送參謁,有妨職務,違者聽撫按官參劾”。

  朱平安身為靖南知縣,作為靖南縣的父母官,負有地方責任,是不得隨意離開靖南的。若是隨意離開靖南,朱平安就是違法,是會被彈劾的,而且一彈一個準。

  舉個栗子。

  宋朝有一位名叫陳後山的官員,他是徐州地方官,這個人也是一個詩人。他是大文豪蘇東坡的狂熱粉絲,可以說是古代比較瘋狂的追星迷了。有一日,蘇東坡被貶謫杭州為官,在徐州為官的陳後山聽說了後,便離開徐州專程跑到江蘇南京去等蘇東坡,就為了見偶像蘇東坡一面,最終他得逞所願見了蘇東坡。不過,樂極生悲,陳後山的同僚聽說了後,就向上司揭發檢舉了陳後山,最後陳後山被撤職免掉了官職。

  朱平安離開轄區靖南縣,馳援太平縣,是存在私自離開轄區的隱患的。

  不過,律例也不是一律禁止離開轄區。有些特殊情況是可以離開轄區的,比如追剿江洋大盜,知縣追剿緝捕江洋大盜的話,是可以暫離轄區的。

  根據大明律“舉重以明輕,舉輕以明重”原則,倭寇可比江洋大盜危害大多了,追剿緝捕江洋大盜都可以暫離轄區,那麼追剿緝捕倭寇自然更可以離開轄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