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郎才盡 作品

第一百八十七章 人怕出名豬怕撞

  “喂喂喂,前面那個窮秀才,快快閃開,撞死了不負責哈。”

  馬車裝飾的異常豪華,還帶有徽標,趕車的是一位滿臉橫肉的胖漢,穿的衣服還帶有家族烙印的服飾,一邊拉著馬韁繩,一邊揮舞著鞭子,衝朱平安叫罵不已。

  窮秀才?

  是說我嗎?

  朱平安站住身,轉身就看見遠遠的拉著韁繩收住衝勢的馬車,以及在馬車上揮舞著鞭子衝自己叫嚷的胖漢。

  “你這窮秀才,找死呢,沒看到是趙大人府上的馬車嗎?不知死活!”

  胖漢一臉兇相,揮舞著馬鞭做勢要揮。

  “少年郎,好漢不吃眼前虧,快點閃開吧。”路人紛紛勸說朱平安快點閃開,似乎對這輛馬車頗為忌憚。

  朱平安朝著四周勸說的群眾拱了拱手,但還是站在那沒有挪動腳步的意思,拱手謝過周圍群眾後,朱平安便轉身看著這仗勢欺人的胖漢,淡淡開口道,“我看閣下上路時一定要多看兩邊,小心別被撞才是。”

  “為什麼?你什麼意思?”趕車的胖漢一臉兇相的問道。

  “很簡單啊,人怕出名,豬怕撞啊!”朱平安勾著嘴角,淡淡的說。

  豬怕撞!

  周圍的群眾聽出朱平安加重音調話語裡的意思,紛紛哈哈大笑起來。

  胖漢愣了好久,才反應過來朱平安在嘲笑他像豬一樣,於是大怒不已,從馬車上跳下來,扁著袖子,露出趕朱平安大腿粗的胳膊,眼瞅著就要分分鐘讓朱平安明白秀才遇見兵的道理。

  “《大明律》,刑篇第4卷罵詈,庶民辱罵生員者,是為有辱斯文,當杖一十,罰銀3錢。”

  “《大明律》,刑篇第9卷雜犯,庶民折辱生員者,是為不敬,當杖三十,枷號三日,並罰銀一兩。”

  “洪武二十五年令:嚴禁庶民、商賈、技藝、步軍、餘丁及雜役等穿靴,只能穿皮札,唯獨天寒地凍的北方地區,允許用牛皮直縫靴,違者處以極刑。”

  “閣下非勳貴亦無功名,腳下所穿皮靴,哦,還是牛皮的,嗯,讓我想想,私自毀損耕牛是什麼罪來著......”

  朱平安看著氣勢洶洶要揍自己個鼻青臉腫的胖漢,泰然自若,很是平靜的看著他,他每走一步,朱平安便說一個罪名,說到最後一個的時候,那胖漢的氣勢早就熄火了,取而代之的是額頭上的冷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