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兒 作品

271.萬里扶搖(170)加更

萬里扶搖(170)




婚禮訂在了臘月初一!




很低調, 沒打算驚動太多的人。




至於嫁妝,隨便準備一些,添在伯府裡就行了。她和四爺從大婚的第一日起, 會在金家住滿整一月。也就是過了年,他們就正式回伯府居住。




因此,只要將四爺原來住的院子稍微規整規整, 就能當新房用。




桐桐而今的處事太高調了, 在婚事上,儘量做到低調低調再低調。反正婚事定了, 可知道的人也僅限在新閣裡。




新明對於婚書要求還是嚴格的, 基本就是三五文錢, 去官府登記。官府給發一張婚書!並且,夫妻關係是入檔的。當初規定,從入檔這一天算起, 衙門幫著保管百年!




像是長輩都過世了,後輩若是想把這個抽回去自己保存著,那就在期限到之前去衙門抽回來。當然了, 也要出個三五文錢的。




大部分人誰存那個幹嘛,衙門沒地方放了,這些東西就銷燬了。每天都有到日期的, 然後銷燬完事。




增增減減,這有利於朝廷關於戶籍的管理。而且,哪些是正室, 哪些是外面養著, 戶籍上就有體現。況且,去衙門的時候得有三媒六證的。




就是帶上幾個證人,證明誰就是誰, 不能錯了!




比如要跟這家的大姑娘成親,大姑娘不樂意,便把二姑娘喊去,拿著這家的戶籍冊子,人是二姑娘,名字戶籍是大姑娘,你們這些證人都做偽證,那人家大姑娘要告,你們個個都得承擔責任,這是要坐牢的。




而今要成親,這個婚書就得去衙門領。




小皇帝還愛湊熱鬧,“朕去給你們做證婚人吧!朕還沒證過婚。等朕將來大婚,你們再給朕證婚。”




瞎胡鬧!




怎麼是胡鬧呢?“朕證婚,能把知府衙門的人喊來,在宮裡給你們發婚書。你們要是自己去,難保別人就不知道。”




四爺:“……”也是啥事都能遇上!




桐桐無所謂,就當是逗孩子玩呢!他高興,覺得新奇,那就叫他弄吧!再給別人證婚?他還不樂意呢。




於是,在大婚的前一天,知府就被宣召進宮。一路上提心吊膽的,不知道陛下突然宣召是為了什麼,結果是要證婚,在宮裡頒婚書。




嗐!這個事呀,叫秘書丞回去取個婚書,帶過來填上蓋大印就行。




然後三媒六證,這得找人。




把幾個閣老請來,還有新上任的兩位閣臣一起請來,但是林憲懷不能算在內,也就是算上陛下才七個人。




而後再加上陛下身邊的老管事,以及知府大人本尊。




算是完成了,給你們把婚書頒下去了。




等人出宮之後,小皇帝又轉到內庫,從裡面選東西。他一邊挑揀一邊跟老管事說話:“……林叔珩是近臣嗎?”




是!




“是忠臣嗎?”




是!




“是重臣嗎?”




是!




小皇帝從一位一位先皇后的遺物中穿過,一直到了祖娘娘留下的遺物跟前,這才停下來。




老管事:“……”這是皇宮裡最寶貴的一部分收藏了。




小皇帝從一件一件的遺物上掃過去,然後摸了一柄劍,“據說,這是祖娘娘嫁進宮裡之後,得來的第一把兵刃。用它砍下過閹宦的腦袋,在大雪夜裡拎著走了很遠……”




老管事趕緊道:“那是大婚,您賜給兵刃,不大妥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