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隅蘇凌 作品

第28章 我從不喜歡鮮花

  我怎麼沒覺著,我聞了聞自己的衣服袖子,道:“哪兒臭了。”或許是我和馬糞做了朋友,被它同化了,實在是聞不出什麼味道來。魏莫笙看著我上上下下被馬糞同化,十分嫌棄:“你見本太子前就不能洗個澡?”

  我不好意思地說道:“真是對不起,小奴忙著掃馬糞,連這種大事都忘了。這下可好,髒了太子殿下的鼻子,小奴這就滾回凌王府好好洗個澡!小奴去也。”

  我想趁著這個理由溜之大吉,誰料被魏莫笙喊住。魏莫笙抱過小斯手裡的花,丟給我,道:“這野花挺好看的。本太子今日出去遇到了一大片花海,想到你還在這裡兢兢業業地掃馬糞,本太子心情一好,就摘了回來,送你了!”他得意洋洋地說著,好像說著什麼不得了的大事情。身邊的小廝見風使舵,道:“還不快謝恩!”

  “謝太子殿下恩典。”我林小隅也是根名副其實的牆頭草。我抱過魏莫笙手裡的花,花團錦簇,朵朵爭豔,倒是挺好看的。我道:“小奴這就回去了?”

  “嗯……那好吧,你記得明日早些過來。”魏莫笙道:“本太子對你,一日不見,如隔三秋。”

  我打了個寒顫,點頭諾諾:“是是是。”

  抱著小黃花飛奔離開。其實我一直都不是很喜歡花,無論什麼花,什麼時候,我都不喜歡。對於我來說,花就像是嬌豔的美人或者是被人呵護的孩子。而我從小也沒什麼呵護,倒覺得抱著它是一種莫大的諷刺了。

  我抱著花束,獨自走在回凌王府的路上。風颳在我的臉上,從我的脖子和衣襟竄入我的身體裡,我打著哆嗦,一步一步走在路上。天已經黑了,冷風颯颯,吹著一兩盞稀疏的燈籠在屋簷前飄蕩著。我觸景生情,之前穿越來有許多的不情願,但這麼一想卻也覺得不錯。

  在我一歲的時候,父母就離婚了,原因是什麼已經不可考,總之我也沒什麼印象。從那以後,我就再沒見過我的母親,聽家裡的長輩說,媽媽嫁到外地去了。有了新的家庭,瞞著自己的丈夫和新孩子,新的地方新的生活,沒人知道她是個二婚,也沒人知道她有過一個孩子。

  我只從照片上看到過她的樣子,巧不正巧一次旅遊中遇到了她,我跑去跟她打招呼,聽到我叫一聲“媽媽”,她連忙拉著自己的孩子跑開。我清楚地聽到她說:“這是哪個神經病。”

  我只是笑笑,走去道歉,說:“對不起,認錯人了。”

  父親隔年就娶了新人,後來有了一個妹妹,我就成了家裡可有可無的人。小時候總覺得很難受,覺得什麼事都不算著自己。吃飯的時候也永遠沒有自己的飯筷。

  買衣服時也沒有自己的那份小時候不懂吧。喜歡和妹妹搶東西,每次都被父親打得鼻青臉腫,他總說妹妹小,我要讓著她,我大了。

  於是我就想,要是我是妹妹就好了。

  可是後來我才知道,無論我是姐姐還是妹妹,都沒有什麼太大的分別的,只因為我是多餘的那一個,太多餘了。

  小時候難過呀,遇到這種時候我就會哭,哭著說爸爸是不是不喜歡我。每次我一哭,父親就要打我,我看過的一本書上說,女兒是父親前世的情人,男孩子是最見不得女孩子哭的。女孩子一哭,他們就不知道該怎麼辦了。我認為書上都是騙人的,因為我一哭,父親就會打得更厲害了,因而我越來越大之後,就很少哭了。

  學校裡的同學都很喜歡我,因為我很會處關係。處關係是什麼呀,我是不知道的,我只知道我很懦弱,可能是父親從小教我的吧,告訴我什麼都不能去爭,不能去搶。要是有人問我她的衣服好看嗎,好看就是了。要搶我的東西,給她就是了。做根牆頭草有什麼不好啊,要尊嚴有什麼用啊,我從來都是不要臉的。

  買花。

  太奢侈了,我從不喜歡花的。

  想著,我找到一片空地,蹲下來。挖一個小坑,將花埋進去,然後蓋上了土。

  花。

  我是從不喜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