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九章 活不成就不活

“你當初不過是一個鄉下村婦!”

“你與他成親了嗎?”

“辦了喜酒嗎?”

“請了雙方父母親人見證了嗎?”

“你什麼都沒有,你就是無媒苟合!”

說完,鄭明月得意洋洋地昂起了頭,一副得勝公雞的模樣,居高臨下地瞪著楊素清。

楊素清緩緩捏緊了拳頭,牙縫裡蹦出四個字:“我有婚書。”

鄭明月的得意戛然而止,她死死盯著楊素清:“這不可能!”

“我有婚書。”楊素清又重複了一遍。

鄭明月看向肖景海,目光中滿是不敢置信和咄咄逼人:“老爺你說,她說的不是真的!”

肖景海艱難地點頭:“她說的是真的。我們當年簽了婚書。”

鄉下人家窮得要死,哪裡來的三媒六聘、十里紅妝?

條件略好的,還請村裡人吃個飯算是喜酒。

窮得厲害了,祖宗牌位前磕個頭,跟家中族中的長輩告知一聲,就算是成親了。

楊素清當年就是窮的厲害那一卦的。

可當年楊素清堅持,再窮,婚書是要籤的,免得人家說閒話。

所以他們簽了婚書。

而這婚書被楊素清貼身放著,就怕什麼時候被莊子裡鄭明月的人給偷走燒掉了。

楊素清吞了口唾沫,捏緊了拳頭:“我不在乎他要不要我做平妻,可我的女兒不是野種。”

“我也是做孃親的,我必須給我閨女一個正大光明的身份。”

鄭明月一時間呆住了:縱然大致過程她知道,可她真不知道他們倆簽了婚書。

這有了婚書,就不同了,這就意味著楊素清和肖景海的夫妻關係,是被官府認可的。

憑藉著婚書,說到哪裡去,也不能說肖洛依是野種、是庶女。

“你……你……”

對著明顯緊張卻說話有理有據的楊素清,鄭明月一時間竟不知道如何發揮了!

肖景海喘過氣來,頭暈的症狀略微好了一點,略有些氣短地道:“洛依不是庶女,她是我的二女兒,肖家的嫡次女。”

誰知這話卻又點燃了鄭明月的怒火:“肖景海,你對得起我!當初你失蹤,我在家差點哭瞎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