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惡婆婆後,我成了全村的希望 作品

第268章 肥水不留外人田

  沒辦法,大昭律法規定了,姑娘十八必須嫁人,否則罰銀二兩。

  二兩她還能承擔,但等到夏苗苗二十了還不嫁人,她和夏厚德就得進去了。

  胳膊擰不過大腿,白佩佩還不想拿自己的性命開玩笑。

  “那她學了你的本事,你也不能隨便把她給嫁了。她要是以後跟你一樣當大夫,給人看病賺錢,你把她嫁到哪家去,那哪家就佔了大便宜了……”說了半天,白母的意圖暴露了出來,“肥水不流外人田,怎麼著也該嫁給自家人。”

  白佩佩震驚:“娘,是不是有人在你耳邊說什麼了?你怎麼突然有這個想法?我是你女兒,我把我女兒嫁回孃家,這不是近親成親嗎?你不會不知道,近親是不能成親的吧?”

  當然了,白佩佩是“忽悠”白母的。

  雖然她出自白家,但夏苗苗是隔壁的侄女,她與白家可沒有半點血緣關係。

  若不是因為白佩佩,就是法律也沒任何親緣關係。

  “她跟我們又不是近親。她姓夏,又不姓白。”白母只知道同姓不能結婚,倒不知道女方這邊的血緣也算。

  不過,這也是時人普遍的想法。

  古人在算“近親”的時候,只算男方的。女方就跟不存在似的,所以堂哥不能娶堂妹,但表妹能嫁表哥,就像“一表三千里”似的。

  白佩佩解釋:“怎麼不是近親了?我跟你不是親生母女?你懷胎十月,我在你肚子裡呆了這麼久,要是跟你沒點血緣關係,那我成什麼了?寄生蟲?

  娘,你別搞得好像我身上只流了爹的血,不流你的血似的。既然我是從你肚子裡出來的,就是我不是爹的孩子,我也不可能不是你的孩子啊……”

  一聽這話,白母急了:“呸呸呸,你說什麼胡話了?你怎麼可能不是你爹的孩子?你可別給我潑髒水啊,你跟你爹一個模子出來的,你就是你爹親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