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青染 作品

95.自證圈套





庭淵也很清楚他想做什麼,無非就是想通過拉霖開縣的官員下水,為自己的行為買單,分攤責任。




自然不能按照曾矗的節奏走,庭淵果斷選擇跳出他的邏輯思維,不去與他共情站在他的角度思考問題,“你只需要回答我提問的問題,清不清楚、知不知道、認沒認罪!”




曾矗見庭淵不上套,也沒上庭淵給他下的套,“所以我承認自己在這個案件上存在失職的地方。”




“好,你說自己失職,那麼你列舉出來,你失職在哪裡?”




庭淵在打斷他的思路時,就已經想到他會這麼反擊,從他要將曾矗的行為定性為瀆職時,就已經替他埋好了圈套。




伯景鬱極少看到庭淵如此咄咄逼人,步步緊逼。




曾矗沒想到庭淵還在後面給他留了一手,一時間竟答不上來。




庭淵也不急:“既然你說自己不是瀆職,那就拿出證據來。”




他讓庭淵證明他瀆職,反之庭淵則讓他證明自己沒有瀆職,不願意證明自己沒有瀆職那就拿出失職的證據。




這是一個自證的邏輯,一旦陷入自證,除非證據鏈完美無瑕,一環證據出問題,那就全都是漏洞。




曾矗也反應過來了,庭淵給他下了一個連環套,但他現在卻不得不按照庭淵給他下的套繼續往下走,拿不出失職的證據就是在變相地承認自己瀆職。




身後一眾官員心裡忐忑不安,若是他們對上庭淵,能否在他嚴密的邏輯下尋找到一條出口。




曾矗在腦海裡飛快的思考,應該以什麼方式破局,擺脫此時的困境。




半晌後,他道:“沒有敦促仵作屍檢致使證據鏈不夠完善,是我最大的失職,但我並非故意不敦促仵作屍檢,而是想讓通判大人來春熙城之後,由我們兩個人一同在場時再由仵作屍檢,以確保我對聞人政並無偏私之情,然而誰能想到一場大火竟然將他們全家都燒死了。”




“即便將她的家人燒死了,為什麼你依舊沒有敦促仵作屍檢?”庭淵反問他。




曾矗道:“因為她的屍體已經不具備屍檢的條件,已經被她的家人收殮準備下葬。”




庭淵問他:“那麼你說自己沒有敦促仵作驗屍是想等通判一同前往驗屍,在此期間你可有通知她的家人妥善保管屍體?”




曾矗:“……”




他道:“這正是我的失職之處,我沒有告知她的家人妥善保管屍體。”




庭淵又問:“那你可曾將自己的失職告知通判?”




曾矗:“……”




庭淵此時一副我就靜靜地看你狡辯地表情看著曾矗。




曾矗只能硬著頭皮說:“並未。”




庭淵哦了一聲,繞著曾矗走了一圈,“也就是說你沒有驗屍是在等通判過來一起驗屍,因為失職導致姚家人將姚靜恩的屍體收殮,屍體證據遭到汙染,不再具備驗屍的條件,然後你出於某種原因向通判大人隱瞞了自己的失職行為,從而導致證據鏈不夠完善,僅有一封遺書作為聞人政姦汙的證據?”




曾矗又卡殼了,庭淵又在給他挖坑。




一旦他承認自己向通判隱瞞了失職的行為,就又繞回瀆職了。




庭淵停在他的面前,問他:“曾縣丞,我說得有問題嗎?”




曾矗已經快無力辯駁了,仍保持自己的嘴硬:“我沒有刻意隱瞞自己的失職行為。”




庭淵後退了兩步打量他,“那你是因為什麼沒有告訴通判你的失職行為?”




曾矗:“因為……因為我擔心這會影響到自己的前途,這是非常低級的錯誤。”




“也就是說你因為擔心這件事影響到你的前途,所以和通判隱瞞你的失職。”庭淵誠懇發問。




曾矗已經徹底失去了辯駁的能力,這盤棋走到這裡,已經走死了。




無論他出於什麼原因向通判隱瞞了自己的失職行為,都是存在主觀意願的隱瞞。




存在故意隱瞞,就已經證明這是瀆職而非失職,失職是在不知道的情況下出現的紕漏,而他卻是在知情的情況下選擇了隱瞞。




曾矗轉念又想到了聞人政,從他的身上找到突破口,“聞人政在總府的監牢裡已經認罪,就意味著姦汙是事實。”




那就回到了庭淵之前問的第三個問題,於是他又將問題複述了一遍,“一開始聞人政就認罪了嗎?”




曾矗搖頭,“沒有。”




庭淵道:“既然他沒有認罪,初步姦汙難道不應該核查證據嗎?你為什麼沒有核查證據?”




曾矗:“因為我要等通判過來一起核查。”




那便繞回了庭淵的第一個問題,“作為春熙城的一把手,經過你手上的案件想必不在少數,先前我問姦汙案的立案標準你也能準確地回答上來,說明你從一開始就知道這個案件的證據不足,但你還是選擇將案件上報,而不是補足證據,聞人政既是官員又是百姓,在原則上你就犯了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