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青染 作品

81.潛入賬房

 能在京城內拖家帶口居住的,至少得是五品以上的官員,或者是祖上曾經身居要職由君上賞賜過宅子的,五品以下的官員根本沒有資格在京城擁有自己的住房,五品以下的京官多數都是住在官舍,再就是應屆的科舉進士,也是同樣入住官舍,只有五品以上的官員才可在京中立府。

 京城的房屋府苑雖無明文規定按品級售賣,卻有不成文的規定,五品到四品的位置離皇城較遠,三品到一品則靠近皇城,五品官員想買三品官員住所區域的府苑絕無可能,最多能買從四品官員住所範圍內的房屋,也是在一定程度上阻止官員越級攀附關係。

 京城的學坊則是建立在正四品官員住所到從三品官員住所之間,若說此人能經常在京城內見到入京參加殿試的學子,至少得是五品以上的官員家眷,按照眼前這人最多不過二十歲,怕是哪家權貴家的小公子。

 想明白這一點,陶司戶對颶風也就客氣了幾分,論身份此人要比自己尊貴許多。

 陶司戶問道:“不知方公子想從我這裡瞭解什麼?”

 颶風也察覺出他對自己的語氣中全無高傲之姿,看來是他的忽悠奏效了,“依照我對聞人兄的瞭解,應當不至於幹出姦汙女子的事情。”

 “人心隔肚皮,我起初也認為聞人兄不會姦汙那女子,可他自己在總府的牢獄中認了罪。”

 颶風問:“這案子可是縣衙接管而後移交到總府的?”

 陶司戶解釋道:“先是被姦汙的姑娘家人到鄉衙報案,鄉衙來城衙報案,城衙帶人去勘驗現場後,移交去縣衙,由縣衙確認是否立案,原則上縣衙不能審理官員,由縣衙移交至西北府的府衙,再由西北府衙移交到西府總衙,西府總衙再移交至州府總府衙門。”

 “也就是說這個案件先後轉手六次?”

 陶司戶點頭,“確實是六次。”

 颶風問,“那轉手六次可有六次進行案件細節核查?”

 陶司戶道:“雖說明面上是經過六道程序最終到總州府衙,事實上縣衙立案後,便會直接交由總州府衙,官員不能越三級見人,所以官員犯案避免包庇一般也是要越三級審理。”

 縣衙是一級,西北府衙是二級,西府總衙是三級,越三級就正好是總州衙門。

 越三級審理颶風是知道的,可在他的記憶中,越三級審理案件,府衙得脅從審案。

 他道:“即便是越三級審案,府衙也該核查證據,確認是否能夠立案,怎會直接從縣衙就跳到總州府衙?”

 陶司戶搖頭,“這我確實不太清楚,我也不過是個小小的從八品司戶。”

 他們城衙的司戶只有總司戶是正八品,下轄的司戶一律都是從八品,包括縣衙所在地的司戶也是一樣為從八品,已經是小得不能再小的官,對於上級怎麼審理案件,他們也無法提出任何建議。

 “那照你所說,這聞人司戶的案子是由本城的衙門負責蒐集證據,姦汙案最重要的便是是否存在姦汙事實,仵作驗屍可有拿出準確的證據證明其被姦汙?”

 “據說當時沒有驗屍,不過那姑娘留下了一封書信作為證據,他的家人極力阻攔仵作驗屍。”

 “說起來也邪門,前腳聞人政被押解到總府衙門,後腳這一家人便在一場大火中被燒死。”陶司戶略帶惋惜地說,“一家六口一個活口也沒留下,據說那姑娘的棺材也被火給燒了,按理說證據沒了,聞人政可以不認罪,可他在總衙認了罪,那八成姦汙是真。”

 按照這個推理邏輯是成立的。

 庭淵反覆將這個案子裡目前掌握的證據給他梳理過,在外人的眼裡來看聞人政認罪就代表他確實做了,從颶風他們掌握的證據來看,聞人政是被陷害的。

 “這麼說來仵作就根本沒有驗那女子是否被姦汙。”

 陶司戶點頭,“確實沒有。”

 颶風聽到此氣憤不已,“既然沒有檢驗過,如何能夠立案?”

 “據我所知縣衙是依照那姑娘留下的一封書信作為立案證據將案件上報到總州府衙,證據並不充足,聞人政若是不認,這個案子不足以定罪,可他偏偏認了罪,兩相結合便能確認罪名成立,即便是前期證據不夠充分,有了聞人政認罪,案子的證據鏈也就完整了。”

 颶風又問:“那一家六口的死可有疑點?”

 “仵作驗屍確認是被大火燒死的。”

 “你可知驗屍的仵作是誰?”颶風追問。

 陶司戶見他不像是單單詢問此事,而是想追查,起了疑心,“方兄弟莫不是想追查這案子,你從京城來,莫不是專程來查這個案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