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青染 作品

71.姦汙真假 便是有十張嘴也說不清。





“什麼?這怎麼可能?”




“這絕不可能。”




伯景鬱和庭淵異口同聲地否認道。




巧娘道:“我也知道這不可能,可聞人司戶確實已經被押解上京,總府的人說他在狀紙上簽字畫押了,但他沒做這種事,絕不可能做這種事。”




庭淵也道:“是啊,聞人兄為人坦蕩,斷然做不出這種事。”




伯景鬱表現得有些為難,“若他已經簽字畫押押解上京,想要翻案可就難了,再者此處趕回京城,少說得兩個月時間,聞人兄是幾時被押解上京的?”




巧娘道:“三個多月前。”




伯景鬱:“那便是再慢也應該到了,如今案子怕是已經到了刑部,我們便是不惜一切代價往回趕,也得一個多月的時間才能回到京城。”




伯景鬱無奈地搖了搖頭,問巧娘:“你可知道其中的細節?同我們詳細說說,若是沒有證物或證詞證人,我們即便是趕上了,也無法從刑部的手裡搶下人來。”




“若其中真有冤屈,我便讓人傳六百里加急回去,大不了回家被我爹揍上一頓。”




聽伯景鬱這般說,巧娘如今對他深信不疑。




她道:“聞人司戶根本沒有姦汙姚家姑娘,姚家姑娘喜歡聞人司戶,表白被拒後,便到處散播謠言,以聞人司戶未婚妻的身份跑去縣衙找他,縣衙的人見他拿著聞人司戶的玉佩,便讓她進了衙門在聞人司戶的院子等著,聞人司戶回到院子前,被同僚拉著喝了酒,暈暈乎乎地回到自己的院子,並未發現姚家姑娘,以為她已經離開了,誰知道隔日醒來,姚家姑娘衣不蔽體地與他躺在了一起。”




庭淵問:“然後呢?姚家姑娘咬定是聞人兄姦汙了自己?”




巧娘點頭:“如公子所料,姚家姑娘一口咬定就是聞人司戶姦汙了他。”




伯景鬱問:“那你有什麼證據證明聞人兄沒有姦汙姚家姑娘。”




巧娘道:“聞人司戶親口與我說的,他並未姦汙姚家姑娘,他很確定自己進屋之後屋內並沒有姚家姑娘,他因醉得厲害睡得很沉,一覺醒來姚家姑娘就在他的床上,男人喝醉了根本不行,我一個成婚七八年的婦女,又怎會不知道這些,何況聞人司戶本就不喜歡姚家姑娘,他要真想要姚家姑娘送上門,他又怎可能放著送上門的姑娘不要,犯不著去姦汙姚家姑娘。”




這話說得伯景鬱不知如何反駁。




他對男女之間這些事情雖知道一些,這男人醉酒之後行不行他還真是不知道。




庭淵看伯景鬱半天不說話,也不知道在想什麼,問道:“也就是你沒有證據證明聞人兄並未姦汙姚家姑娘。”




巧娘道:“確實沒有,這怎麼能說得清,任誰也說不清,清白姑娘赤條條地躺在自己的床上,非說自己姦汙了她,便是有十張嘴也說不清。”




這倒確實是這樣。




即便是在現代也很難取證,何況是古代。




庭淵問:“那可有人做過鑑定,若是姦汙身上必會留下痕跡,或者床上可有其他的痕跡,能夠證明兩個人真的發生了關係?”




若是什麼痕跡都沒有,那不能證明兩個人發生過關係,姦汙自然不成立。




“又或者是有人聽到他們屋內有動靜?呼救一類,亦或者是其他的一些動靜?”




巧娘搖頭:“沒有。都沒有。”




庭淵無語了:“沒有人調查過這些?沒有人取證過?就因那女子回家上吊自殺,便能坐實了這聞人兄姦汙的罪名?”




巧娘哭著點頭,“沒有人鑑定過,村裡的人也不信聞人司戶會做出這種事情,提出讓已婚的婦女檢查姚家姑娘的身體,姚家人說什麼都不同意。”




“那這案子照你的說法,根本沒有實質性的證據,即便是兩人真的發生了關係,也無法確定究竟是自願還是被強迫,沒有人聽到任何其他的聲音,那就恰巧能夠說明夜裡聞人兄的院子裡很安靜,單憑姚家姑娘一人所言,便給聞人兄定了罪,未免過於荒唐。”




庭淵甚至能從這個案子裡感受到撲面而來的汙衊。




想到聞人政慘死的模樣,還有他那已經瘦得脫相的軀體,押解上京一路遭受的非人待遇,庭淵感到氣憤。




他與伯景鬱說:“若真是姦汙案,最重要的便是姦汙事實,若是不存在實質性的證據,邏輯閉環能夠推導出姦汙事實也能定罪,可這個案子要證據沒證據,要邏輯沒邏輯,全憑一張嘴,也沒有人去求證過所有證據的真實性,是不是太過於離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