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爬坑中 作品

第334章 你要的理由,給你

 7月4日,在百般溝通無果後,亂想集團公關部總監王明遠迫於無奈,只能在說說上公開“討要理由”。

 “亂想集團夏日祭主題促銷活動已經全面展開,出於某些我們也無法得知的原因,@愛家商城和@愛家網的亂想官方旗艦店和自營店均無法上架活動,出於對消費者對活動的知情權考慮,我們在上述渠道商品介紹中公佈了夏日祭活動,但是,令人沒有想到的是,我們的官方旗艦店的管理權限,居然莫名其妙的被收走了。”

 “截圖是部分往來溝通的郵件記錄,可以看得出來,對方毫無溝通誠意,始終未能給出活動不予上架的具體原因和整改條件。”

 “我們有理由相信,活動不予上架,理由可能並不在活動本身。”

 “希望@愛家商城和@愛家網能夠正面回覆,謝謝。”

 王明遠的這條說說,楊遠青第一時間轉發了,而且還艾特了一下袁旭。

 “@袁旭麻煩關注一下咱們愛家商城和愛家網,我們做生意的,契約精神總是要講的,這個樣子,屬實是有些店大欺客了。”

 “而且我們官方自營店的管理權限,按照合同要求,店鋪的所有權是我們亂想的,你們的人說收走就收走,這在某種程度上可以算是明搶了吧?”

 可能是楊遠青的話起了作用,畢竟也是一方大佬,總不可能一點面子都不給吧。

 下午,愛家商城發了一條蓋有公章的《關於亂想本次活動不予批准的回函》,其中重點強調,亂想本次促銷活動,主題立意不當,使用含有不當含義的字詞作為活動主題,同時活動宣傳物料中多次出現旭日彩條等有敏感圖案的背景圖。

 基於以上原因,本次市場促銷活動,公司審核意見為,不予通過。

 同時,愛家網絡科技法務部也公開發了一份通告,聲稱,“按照雙方所簽署合作合同第九部分第一條第一款的規定,乙方有如下行為時,甲方有權暫停乙方賬號的使用權,如乙方堅持錯誤做法,甲方有權收回賬號管理權。”

 “如因乙方對賬號使用不當對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將依法依規向乙方提出賠償。”

 “對於@亂想電腦方面擅自將未經審批的內容更新在在商品說明頁面,屬於對方違約在先,同時我司正在評估該事件對我司影響,對於後續評估造成的損失,我司保留進一步追究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