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國庫撥銀

 柳塵一行,總歷時半年時間。

 才終於根據重生前的記憶,將國內礦產點走了個遍。

 然後將所有能勘察到的資源點,盡數囊括,並取樣保存,以便往後分派到各地開採時,能有參照。

 而等到柳塵回到皇都汴梁的時候。

 這裡已經一改過去頹廢,重新變得繁榮富饒。

 唯一不同的是,原本的青樓雅舍,如今也都被關停,並改造成普通茶館客棧,當然也包括其中的賭坊,以及發放高利貸為主的非法錢莊。

 並全部由新宋銀莊取代。

 女皇還特意撥出十億貫錢,做為各地銀莊的基礎金,以鼓勵民間貸款創業。

 至於利錢,也只照“每日千取一”的額度執行,即千文取一文,照比過去民間“每日十取四”或“每日十取六”可要少了太多太多!

 而按照新的物價來算,一文交子,大約就相當於柳塵重生前的一元錢。

 另外。

 自從女子取仕開科以後,執政者也出現了女子的身影。

 雖然數量並不多,但也足以見證新政進展頗為順利。

 當然還有一項值得一提的政令,則是女皇頒佈的“召回令”。

 即,凡是原先被戰爭迫害,不得已南遷之子民,皆可憑藉戶籍記錄返鄉,並恩賜田畝。

 但有一點,就是田產不再私有,也不得買賣兼併。

 所以,過去地主鄉紳之田產地契,也會統統作廢,不予返還,同樣按照普通子民的份額,每人可分兩畝責任田產。

 死後若有子女,則可永久繼承下去,無子女者,則重歸朝廷進行分配。

 而所謂的責任田產,指的是必須種植的田產,若荒廢兩年或以上,朝廷則有權立刻收回。

 這個政令,對於地主鄉紳很不友好,但對於當年辛苦種地,卻勞無所得的貧民就非常友好了。

 但新宋朝廷並不在乎這些地主鄉紳會不會不高興。

 因為打從一開始,新宋的政策就是剿滅所有地主鄉紳,還田於民,他們要是不高興,就別回來,誰也沒求著他們。

 畢竟,古時候之所以歷朝歷代都不得不留著這些人。

 甚至捧著這些人,給很多特權,無非就是因為,過去通訊不暢通,加上路網不健全,導致朝廷在很多事情上都鞭長莫及。

 朝廷那邊,小事懶得管,大事的話,如果大動干戈,就要靡費大量人力財力。